北京市丰台区2016年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确认的通知
2016-01-19来源: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局

2016年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北京考区丰台考点具体报名安排通知如下: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月15日-2月3日

请于2016年1月15日-2月3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按考生须按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填表说明》在网上进行申报,在网上填写个人资料,并上传电子照片。请详细阅读相关文件。

2.现场审核时间:2016年1月29日-2月4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3.审核地点:丰台区卫计委五楼第一会议室(丰台镇西安街3号)。

4.需提交材料:报考人员必须完成所有确认步骤,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信息确认者,一律视为网上报名无效。现场确认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办理:

(1)《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工作单位与档案存放单位不一致的考生必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和档案存放单位两枚公章)。联系方式栏需手工填写。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

(4)社民办医疗机构应提供本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低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

(6)凡军队院校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军官证、退伍或转业审批表等证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

(7)因工作岗位变动或所学专业与现岗位不一致者,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须提交单位出具的“从事现专业岗位工作满2年”的证明。

(8)2012年以后毕业的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中级职称,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9)凡在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报名时请携带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医护人员岗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单位证明(注明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何岗位工作及在其岗位工作时间)。

5.网上缴费:2016年1月29日—2月6日

本年度采用网上缴费,考生须在现场确认后进行网上缴费。请依据系统提示和《网上缴费操作指南》进行操作,缴费成功后可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查询。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北京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北京市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报名费调整后均为50元/科次。

联系电话:63822486

因近期咨询电话过多,线路繁忙,请自行看文件要求,敬请谅解。

附件:关于丰台考点2016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附件下载:点击下载

北京考区丰台考点

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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