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海关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人员寄送资格复审材料有关要求通知
2016-01-18来源:福州海关网

全国海关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已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公布。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就福州海关入围面试(含调剂入围)人员寄送资格复审材料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入围面试的考生于2016年1月18日16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如确认参加面试,考生应发送邮件至fzhgkaolu2016@126.com,邮件标题统一按“××(考生姓名)确认参加福州海关××职位面试”。邮件正文应注明:“考生××、报考福州海关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手机号码、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已阅知福州海关关于寄送资格复审材料的通知并确认参加面试。”报名时填报的各项信息如有变化,请在邮件正文中注明。

入围面试的考生如果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2016年1月18日16时前电话告知福州海关,并将放弃面试声明(见附件1)由本人亲笔签名确认后,通过传真方式通知福州海关,传真号码:0591-87081276。若放弃参加面试却未按规定提交放弃面试声明,根据国家公务员局的规定,我关将把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通报国家公务员局,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二、邮寄资格复审材料

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于2016年1月21日前将以下材料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福州海关接受资格复审(以邮戳为准;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江滨东大道76号福州海关人事教育处;邮编:350015,不接待本人或其他快递公司送达)。

1、本人身份证(或由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考生照片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身份证需正反两面复印在1张A4纸内)、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户口本(户口登记卡)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4、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双面打印,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5、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研究生学历须另附本科学历、学位复印件,专升本的须附专科学历复印件)。2016年毕业的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延缓提供。2014年、2015年毕业的延缓派遣毕业生还应提交就业报到证复印件;

6、海关业务职位需提供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如存在寄送材料时尚未取得专业证书的,请书面注明能取得的时间,并承诺如在录用前无法取得,将放弃录用资格);

7、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8、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近期全身生活照1张,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9、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含符合报考政策规定的具备2016年派遣资格的2014年和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双面打印并加盖学校相关院系和就业办公室公章),同时提供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如学校放假无法加盖公章,应在“院校毕分办意见”一栏注明学校联系人姓名、职务以及联系手机,附上书面说明,将报名推荐表先行邮寄,并在学校开学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补盖公章后的材料,最后寄达时间不得晚于面试前10天。2014年、2015年毕业的延缓派遣毕业生,毕业院校毕分办意见栏内请务必注明是否具有2016年派遣资格,本人还应提供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声明(格式见附件2)。

社会在职人员(含定向招录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复印件,证明中需备注考生所在单位性质和隶属、报考人在本单位工作的聘用性质、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对考生《报名登记表》报名时申报信息的确认意见(经相关部门核对考生人事档案后出具,主要核对考生政治面貌、所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的专业等情况是否属实)。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见附件3)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2015年10月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2、以上材料,考生须严格按照上述序号顺序整理后提交,并提供材料清单目录。未按时寄送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应在规定位置粘贴彩照。所用照片须符合报名确认的要求,并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

4、邮寄时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四、全国海关计划于2016年2月下旬统一开展面试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在此期间请考生务必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动,请立即将变动情况告之我关,确保联系及时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五、请考生注意关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和福州海关网站发布的关于考录工作的后续通知。

联系电话:0591-87081280,87081277

传真电话:0591-87081276

互联网联系邮箱:fzhgkaolu2016@126.com

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江滨东大道76号福州海关人事教育处

邮编:350015

特此通知。

福州海关

2016年1月15日

附件1: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3:待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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