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园林绿化局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
2016-01-18来源: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北京市各级机关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就我局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考生范围

报考我局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且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

二、资格复审时间

1月20日(9:00—17: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东城区安外小黄庄北街1号,环球贸易中心F座)5层526会议室。

四、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考生须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成绩单。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提供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若考生为2016年合同到期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正在办理或已办理落户手续的证明,由签合同的乡镇政府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职位的考生,如为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及复印件);

对于京外“985”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如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5.请填写《考生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并于1月19日17时前发送至邮箱:renshichu@bjyl.gov.cn 。

6.其他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

1.由于未通过资格复审而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职位,按照该职位通过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当天本人不能到场的,可由他人代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

(联系人:常祥祯;联系电话:84236542)

市园林绿化局人事处

2016年1月15日

附件:考生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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