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提交报名资料复核预审通知
2016-01-18来源:广州考试信息网

广州市报名点考生,有关区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2016年1月13日公布,考生请登陆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或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成绩查询专栏进行查询。目前我市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参照上一年度的合格标准提前受理报名资料并预审核。

2014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合格标准是:初级、中级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如已达到上一年度合格标准,请您按时提交报名资料以供预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交资料时间和地点

请按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于2016年1月21日至2016年1月29日工作时间段,到以下相应指定地址提交报名资料,进行资格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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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交资料清单

1.《报名表》(考生报名期间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逾期未打印可下载附件1,在电脑如实填妥,导入报名所用照片电子版后,用A4纸单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考生报名承诺书一份(见附件2)。

3.工作简历表一份(见附件3,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

4.考生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在审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见附件4),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时所用的半年内大一寸免冠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6.符合报考中级条件中第1款的,还须提交初级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7.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8.台湾居民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由负责人签字。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三、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最迟于2016年2月5日前提交材料审核,凡逾期未提交材料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申办资格证书;逾期提交材料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都将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1月15日

附件:

1.报名表

2.考生报名承诺书

3.工作简历表

4.代办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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