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古城区2011年教育局中小学教师岗位能力测试方案
2011-08-22来源:丽江市古城区教育局

丽江市古城区2011年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能力测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丽江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考试考核暂行办法》(丽市人[2003]41号)和《2011年丽江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招聘公告》的规定,为确保事业单位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结合报考情况,经古城区教育局局务会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岗位能力测试对象

符合《2011年丽江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招聘公告》规定的条件、已报考古城区中小学教师岗位,按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笔试开考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测试的人员(含成绩并列人员)。

三、组织实施

本次岗位能力测试在古城区监察局的监督和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古城区公证处进行现场公证,古城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测试时间和地点

1、测试时间:2011年8月26日(星期五)

2、测试地点:古城区祥和中心校白龙潭小学

五、岗位能力测试分组及抽签程序

1、测试考生共分4个考场进行测试,具体分组情况:报考小学普师岗位的男性考生为第1考场;报考小学普师岗位的女性考生为第2考场;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为第3考场;报考初中化学、体育、音乐、美术、舞蹈教师岗位的考生为第4考场。另设一个候考室、两个休息室(考官、考生分开)。

2、考生在测试前1小时,按岗位分组在公证人员、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抽出测试顺序。第4考场的考生先要抽出报考岗位顺序,再按岗位抽出考生的测试顺序。

3、在测试前1小时,在公证人员、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抽取考官。考官由28人组成,每个组的考官为7个人,分别于考前临时从考官库中按不低于1:2比例差额抽签决定。各组成员、分组情况及各组主考官于考前临时抽签决定。

六、测试方法

1、本次测试采用结构化与情景模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2、测试总分为100分,测试内容以教师岗位专业知识和能力为主,不少于70%。

3、岗位能力测试成绩计算: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由7位考官根据岗位能力测试人员答题情况,进行现场打分。计分员将考生的每题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有效得分的平均分为该题得分,各题得分之和为该考生的岗位能力测试成绩,计算结果交公证员审核公证。每个岗位测试结束后,主考官当场宣布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在当天测试结束后,在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及网站考试专栏公示测试成绩。

5、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综合成绩×100÷150×50%+岗位能力测试成绩×50%

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开考岗位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和考核。

七、纪律

1、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前往测试地点。在待考期间,必须按规定到指定地点接受封闭管理,待主考官宣布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后必须及时离开考场。在测试过程中,考生不得透露个人及涉及个人的任何信息。对违反纪律的考生,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测试考官要客观、公正,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给予重处。

3、测试考官如与考生有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应主动回避。

4、岗位能力测试期间,对所有考官及工作人员实行封闭管理。

八、其它事宜

1、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并列而不能确定拟录人员时,则择日召集本考场公证、监督、主考官、计分、计时人员,重新计算并列考生的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加上每题去掉的最高分和最低分)和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的高低排序;若再并列,则进行复试。

2、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由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政务公开栏和网站上进行公布。

3、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丽江市古城区教育局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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