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考体能测试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鹤岗市体能测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试的对象
报考鹤岗市招考职位,已通过面试,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网”上统一公示的拟进入体能测试和体检考察无异议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试。
(二)体能测试集合时间和地点
2016年1月13日(星期三)早9:30在鹤岗市人社局北办公区五楼502室(鹤岗市一百对面人力资源大市场)集合。
(三)体能测试项目、标准
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报考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试行)》执行。
(四)体能测试相关要求
1、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务必准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考生亲友不得随同前往测试地点。
2、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体能测试表》,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无身份证者,不得参加测试。
3、考生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如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取消测试资格。
4、考生须签订《体能测试责任书》,如身体状况不能承受体能测试运动强度的考生请提前告知。
5、考生自备运动服装和鞋。
考生见此公告后,务于1月12日9:00—11:30进行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468-3222806
鹤岗市招考办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