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2011-08-18来源: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昆明市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暂行办法》等规定,因工作需要,昆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面向全省公开选调5名公务员到所属的昆明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的范围和对象

全省范围内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计划5名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团结同志,遵纪守法;

2.在职在编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

3.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近两年年度(即2009、2010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配合我市北部县区经济发展战略的要求,属我市北部五县(即禄劝县、寻甸县、嵩明县、富民县、东川区)和倘甸工业园区、轿子雪山风景区管委会的报考人员,须是在本地区内工作5年及以上(含试用期,下同)方可报考;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6.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间内的公务员;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需要回避的公务员;

6.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起止时间为2011年8月29、30、31日,9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昆明市安监局办公室(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377室),联系人:李克纯、杨国军,联系电话:13888079538、13708408040、3165398。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考者须持报名所需材料到上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市外考生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先与选调单位电话联系后,将相关报名材料采用传真、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等方式报送给用人单位报名,待领取笔试《准考证》时再将原件报用人单位审核。

4.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①《2011年昆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一式两份(此表请从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昆明市安监局网站上下载或到报名地点领取);

②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登记表》或《云南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复印件上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

③本人小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3张(请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

5.注意事项:

①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不足2:1的将按比例削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②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考试资格,且五年内不得参加昆明市的公开选调 。

③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选调单位另行通知。

④报名期间,报名信息、计划调整、考试成绩、体检、考察人选、拟选调人员公示等相关事宜会及时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并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通信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⑤选调期间,考生如要放弃选调资格的,须于面试前三天向选调单位提出申请,否则5年内不得参加昆明市的公开选调 。

⑥报名期间,考生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昆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咨询,电话:0871-3165398。

6.报名条件说明

①根据国家关于报考时有关时间计算方法之规定,此次报名条件中对年龄、工作年限等时间的计算如下:

对年龄的要求按周岁计算(“周岁”的含义:出生当年为0岁,次年为1岁),精确到月,截止时间为报名起始月,即40周岁及以下指1970年9月及以后出生人员。

对工作时间等的计算精确到月,截止时间为报名起始月。工作两年及以上指2009年9月及以前一直工作至今的人员。

②国民教育学历,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凡与国民教育序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格式不符,如各级各类党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各级各类军校未经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自行面向地方学员颁发的学历、未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远程教育学历、各类学校颁发的“专业证书”、“学业证书”、“写实性结业证书”和不具备高等教育资格的各类单位颁发的“相当于大专毕业”的证书等均不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毕业证书。

③属夫妻分居者,要求放宽报考年龄限制的考生,经选调单位审核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在该报考的岗位年龄限制上放宽3岁,并在报名时提供结婚证、配偶户口册或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证明报考。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生的考试成绩为笔试、面试成绩的综合成绩,具体计算方式为: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文写作、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拟定于9月中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卷面分为100分,60分为笔试成绩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且从高到低的顺序与选调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因无人递补或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数不足,造成面试比例达不到2:1的,可进行等额、差额面试,或按比例削减选调计划。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其中等额面试的面试合格线为7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程序。

面试时间定于9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选调单位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1。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考察。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

考察:全面考察拟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察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3.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名额的,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影响选调的,由选调单位与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商调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由相关纪委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对违反纪律、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市纪委第5纪工委0871—3165021

市公务员局0871-3134668

市安监局0871—3160449

六、本公告由昆明市公务员局、昆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2011年昆明市安监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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