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评论:用洋文出洋相
2016-01-06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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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论背景:

公共卫生间里,“来也匆匆,去也冲冲”被译为“Easy come,east go”;社区指示牌上,“小卖部”变成了“Small buy”;在银行业务窗口,“对公业务专窗”赫然写着“To male business”……近来,国内公共场所错用、滥用外文现象频出,令人啼笑皆非的“神翻译”赚足眼球的同时,也折射了当前国内公共场所外文使用管理的尴尬。

时事评论观点:

找问题

除了翻译不当,单独使用外文、外文使用突出于中文等毛病也不少

“公共场所洋相百出的‘神翻译’,不仅给不懂外文的市民造成了识别障碍,也使一些外籍人士产生误解。”小曹说起自己当纠错志愿者的原因,“错用外文标识,给城市形象也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作为外籍人员聚集的大城市,上海公共场所外文使用范围广、数量大、语种多,一直存在外文使用不规范的问题。记者从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了解到,当前公共场所使用外文错误或不规范的问题,不仅有“翻译不当”“拼写错误”等常见问题,还有“单独使用外文”“外文使用突出于中文”等诸多顽疾。

其实在立规矩前,从2003年起,上海就尝试对公共场所外文使用加以监督、管理和服务,而在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举办过程中,“语委统筹、行业协同、社会参与”的公共场所外文使用管理体制,正逐渐形成。

立规矩

外文使用要符合外文使用习惯,公共场所禁止单独使用外文

《上海市公共场所外国文字使用规定》生效后,公众可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上海语言文字网”设立的网络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投诉、举报。

按照《规定》,上海公共场所的外文使用有三方面的具体要求,即公共场所的招牌、告示牌等禁止单独使用外文,因对外服务需要使用外文时,要同时使用规范汉字,汉字应显示清晰、位置适当;公共场所使用的外文应与同时使用的规范汉字意思一致,符合国家和上海颁布的外文译写规范,尊重公序良俗;标牌或广告应当以规范汉字为主、外国文字为辅,应当符合外国文字的使用习惯和国际惯例。

有了规范外文使用的管理依据,“规范公共场所标志牌、指示牌的外国文字使用”的专项整治活动,最近在上海浦东新区各商圈、街道间启动,除了请志愿者纠错、提醒商家规范店招等活动外,未来浦东新区还将试点开展街镇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评估。

做服务

制定相关外文译写规范,分析本地外文用字情况,提供外文咨询服务

日前,在商业文化重地黄浦区,大学生志愿者们到南京路、淮海路、外滩、豫园等知名商圈“扫街”,监测了733家名称牌、招牌、告示牌、标志牌等中外文用字状况,把商家存在的中外文夹用、纯外文、繁体字等问题通报出来做分析和研讨,由商业街管理者认领整改监测单。《规定》生效至今4个月了,实施效果怎么样?

尽管上海市语委公布的热线电话、监测平台不时接获市民投诉,但在上海的大街小巷中,不合外文使用规范的招牌依然不少。为什么街上单独使用外文却没标注中文的餐厅、酒吧并没有改正的举动?有店家解释,他们的顾客主要是老外,年轻白领群体中不少人也通晓外文,所以不存在消费障碍。

按《规定》,滥用外文标牌可能会引来城管责令改正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罚款。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告诉记者,语言文字问题不同于其他社会问题,立法目的不仅是为了处罚,更重要的是要引导社会共同遵守语言文字使用规范。

据悉,从去年9月至今,伴随着《规定》颁布和实施,公共场所外国文字使用管理工作,已被上海纳入了城市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除语委外,工商、民政、旅游等多部门都有管理和监督的职责。上海不少区县已开始制定公共场所外文使用管理和监管办法,落实中外文使用监管的责任主体。

同时,上海还设立了外国文字译写专家委员会,为有需求的单位提供外国文字译写的专家意见。而在上海市公共场所语言文字应用检测平台,不仅能举报、建议,在提交不规范英文实录的同时,只要输入中文,系统也能够自动提供基于《公共场所英文译写规范》的规范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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