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扬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2015-12-31来源:江苏大学生村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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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6年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结合扬州实际,制定本简章。2016年全市计划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80名。其中:通过“985”高校村官工程选聘20名(详见《2016年江苏省“985”高校村官工程实施方案》);面向直接报考大学生村官的高校毕业生40名;面向报考选调生兼报大学生村官志愿的高校毕业生20名。

一、选聘数量

面向直接报考大学生村官的高校毕业生考试选聘计划40名,具体为:宝应县15名,高邮市8名,仪征市5名,江都区8名,邗江区2名,广陵区2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

面向报考选调生考生兼报大学生村官志愿的高校毕业生选聘计划20名。高校毕业生在网上报考我市选调生职位时,可选择兼报我市大学生村官志愿,参加选调生笔试、面试。面向选调生考生兼报的人员,由扬州市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大学生村官办”),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择优选聘。

二、选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选聘对象为年龄30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选聘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担任过班委及以上职务的学生干部,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和协会(社团)等职务;(4)学习态度认真,能如期毕业;(5)身体健康。

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另外,报考村(社区)党组织工作岗位的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报考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岗位的政治面貌不限。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均在网上操作。报考人员可在省内选择考区参加笔试。

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http://rsks.jshrss.gov.cn);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1月11日9∶00-1月17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1月11日9∶00-1月18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16年1月11日9∶00-1月19日16∶00。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后即可使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二)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我市的考生不可以再选择我省其他市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我市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根据有关规定,报考人员须缴纳98元考试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参加笔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经考试机构审核确认后,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大学生村官办组织,各县(市、区)、园区选聘办负责。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回答考生咨询,并在考生报名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3月7日-11日到江苏省人事考试网(http://rsks.jshrss.gov.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我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联系。

四、考试

本次选聘在笔试、面试和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一)笔试

1、笔试由省选聘办统一组织。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与素质》,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

2、笔试时间:2016年3月12日上午9:00-11:30。

3、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二)面试

1、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大学生村官办研究确定合格分数线。对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各岗位选聘人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和资格复审时间将在扬州党建网(http://dj.yangzhou.gov.cn)公布。

2、面试前,由市大学生村官办组织各县(市、区)、园区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身份证、学生证。(2)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须提供经学校院(系)级党组织盖章的证明;学生干部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或学校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4)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经省、县(市、区)两级项目办审核盖章同意推荐的相关材料。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对不能提供相关有效证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从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

4、面试时间:初定于5月中旬。

5、考生应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根据各县(市、区)、园区的选聘计划数和条件,由市大学生村官办根据选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1、市大学生村官办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体检。

2、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按照省、市相关要求,由各县(市、区)、园区选聘办组织实施。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均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的考生作为拟选聘人选,在扬州党建网(http://dj.yangzhou.gov.cn)等有关媒体上公示。公示人选放弃选聘资格或在公示期间被反映存在问题,经核查属实不宜选聘的,取消选聘资格,空缺的名额不再递补。

2、拟选聘人选公示7天无异议,经市大学生村官办研究确定,并报省选聘办备案后,各县(市、区)、园区选聘办按省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已与其他有关单位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七、有关政策

1、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享受当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待遇,新聘任大学生村官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参加当地各项社会保险。

3、实施“江苏省大学生村官综合保险保障计划”,为在岗大学生村官每人提供保额合计100万元的人身意外和重大疾病保险。

4、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5、县(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6、择优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纳入选调生培养管理。

7、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离岗大学生村官3年内继续享受报考研究生加分优惠政策。

8、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9、为每名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宽带,赠阅《大学生村官报》、《大学生村官园地》。

10、大学生村官实行聘任制,每个聘期为3年。工作满两个聘期(6年)后不再续聘,不再保留大学生村官身份及有关待遇,鼓励转任当地村干部。

八、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扬州市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514-87810966、87866375);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14-80829370);

监督电话:中共扬州市委组织部(0514-87963950);

本简章由扬州市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扬州市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29日

附件1:扬州市2016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面向直接报考大学生村官的高校毕业生考试选聘职位表

附件2:各县(市、区)、园区大学生村官选聘办咨询电话

更多信息请查看江苏省大学生村官选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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