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目人员是否满足未就业报名的判断
2011-08-17来源:云南考试网论坛
请问老师,服务期未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项目”人员是否满足未就业?

答复:各项目的政策甚至同一项目各地的执行都不一样,这个问题我无法明确回答。

因为有的项目或者有的地区是收取了报考人员的未就业证明的(如特岗教师),有的就没有收;有的项目是可以随时解聘的(如大学生村官),有的则要求按合同执行。

所以如果你手上持有未就业证明且该项目主管部门同意与你解聘,那么可以以未就业人员报考。如果没有未就业证明或者该项目主管部门不同意解聘,那么你就不能按未就业人员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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