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民族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2015-12-24来源:

贵州民族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省内):

1.贵州民族大学

本科: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考生志愿,其文化成绩、专业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进档考生以专业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专业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2.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独立学院)

本科: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考生志愿,其文化成绩、专业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录取按照志愿专业顺序由先至后,专业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3.招生计划,按教育厅最后批准公布的为准。

更多信息请查看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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