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招生简章
2015-12-04来源: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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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规模:

2016年我校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980名(含普通招考、长学制、专项计划、直博生),其中招收少量科研或教学单位的定向就业生(拟招收总计划的10%)。

二、培养年限:

三年至六年。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具体要求:

1.已获硕士学位(国内普通高校统考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本校长学制研究生按照《关于实施长学制研究生培养的若干规定(试行)》(西交研〔2014〕50号文件)实行博士资格考核。

3.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直博生)在推荐免试生中选拔。

4.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并达到以下条件的人员,向报考学院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可按同等学力报考:

(1)已修完硕士研究生课程,由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成绩证明,并由我校研究生院认定;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本人排名前三)。报考经济类、管理类的考生,还应具备高级职称及较好的管理经验和较高的管理实践水平。

5.报考专业学位临床医学博士研究生(即学科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的专业)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为所报专业的全日制专业学位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其他医学硕士学位获得者,需具备在市级以上医院报考专业三年以上的临床工作经历。

(2)获得国家颁发的报考专业的医师执业证书。

6.在“先进制造”、“电子与信息”领域招收工程博士研究生。招收对象为具有丰富工程技术实践经验并取得一定成就的工程技术人才,具体条件参见工程博士培养中心的“工程博士招生简章”(联系电话029-82663852)。

7.其他有关具体条件请参见报考学院的招生简章。

四、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资格审核(现场确认)三个环节进行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1.网上报名

普通招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29日至2016年1月8日;长学制研究生的博士资格考核、直博生的报名时间另见研究生院的通知。

登录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gs.xjtu.edu.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系统说明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下载确认报名情况登记卡及报名相关表格(网上报名具体要求请留意交大研究生院网上的通知)。

2.缴纳报名费

考生需缴纳报名费,除外地考生外一律采用现场缴费方式。报名费概不退还。

时间 报考学院 现场缴费(本地考生) 银行汇款(外地考生) 金额
2015年 12月 29日 -- 2016年 1月 8日 机械、材料、能动、电气、电信、航天、数学、管理、理学、人文、软件、外语、生命、马院、化工、公管、金禾、人居、法学、前沿院、工程博士 财务处收费中心(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主楼A座205室,除周三下午外的工作时间) 汇款地址 西安交通大学 90元【汇款时须注明:16年##学院###(姓名)】
开户行 西安市工商行互助路支行
银行帐号 3700023509088100314
医学、经金 财务处雁塔核算中心(西安市雁塔西路76号医学办公楼一层124室,除周三下午外的工作时间) 汇款地址 西安交通大学
开户行 西安市工商行小寨支行
银行帐号 3700021609088102817

3.资格审核(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结束后于1月15日前,将以下所需材料(注明“报考博士”)一并寄(送)至所报考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通讯地址见下表)并确认,逾期或所交材料不全者,按放弃处理:

(1)博士生考生报名情况登记卡(双面打印,须经本人签字);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或成绩专用章有效);

(5)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往届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境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查验证件原件,收取复印件)

(6)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7)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生需附学生证复印件及研究生部门开具的统考应届生证明;

(8)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

(9)军队在职干部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须持其所在部队或上级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10)报名费缴费单。

报考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硕士生持学校研究生部门开具报考专业的专业学位临床医学硕士应届生证明;其他医学硕士学位获得者持所在医院人事部门出具在市级以上医院三年以上所报考专业的临床工作经历证明。

(2)国家颁发的报考专业的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查验证件原件,收取复印件)

学院 寄(送)地址 邮政编码
经金学院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西路74号经济与金融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710061
医学部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西路76号医学部研究生办公室 710061
前沿院 陕西省西安市雁翔路99号交大曲江校区西一楼前沿科学技术研究院战略室A314-2 710054
人居学院 陕西省西安市雁翔路99号交大曲江校区西一楼人居学院A402 710054
工程博士培养中心 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研究生院专业学位与实践基地办公室 710049
其他学院 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XX学院博士招生办公室 710049

五、入学考试:

2016年3月21日-3月25日期间,登录研究生院主页下载打印准考证。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实行“申请-考核制”改革试点的学院参见学院的招生简章)。

1.初试:

时间:2016年3月26日—3月27日

地点:西安交通大学

科目:外国语、两门业务课,每门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

2.复试:

复试时间、要求和地点由各学院具体安排并公布。

复试包括外语口语、听力和专业知识测试以及面试等;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复试外,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和自然辩证法。持境外硕士学位考生须由学院组织加试政治理论。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报考/录取类别:

博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

1.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档案调至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学校派遣;

2.定向就业研究生:档案保留在就业单位,并由就业单位与我校签订相应协议,毕业后回该单位就业。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征得就业单位的同意,并在报考登记表上注明。

七、相关费用:

1.住宿费

住宿费按学年收取。定向就业研究生如需住宿,须于录取时提交申请至学生处宿管科。

2.学费

被录取为我校2016级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收取标准详见西安交通大学财务处公告。定向就业(含本校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就业协议书执行。

3.资助体系

我校研究生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和学校自筹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助研、助教及助管岗位津贴、困难补足、国家助学贷款、企业或个人捐资设立的社会奖学金等。

(1)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全国每年奖励10000名在读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30000元/年。

(2)助学金。用于补助博士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共计4学年。其中,入学后至中期考核通过前,每生1600元/月;中期考核通过后,每生2000元/月。

(3)学业奖学金。由学校提供,用于支持博士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共计四学年。其中,入学后至中期考核通过前,全体博士研究生均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每生9600元/年;中期考核通过后,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每生18000元/年)和二等(每生15000元/年)。

(4)“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学校面向全体博士生设置助教、助管和辅导员岗位并发放相应的津贴。基本津贴标准为,每个标准助教岗位3200元/学期;每个标准助管岗位800元/月;每个标准辅导员岗位1300元/月。另外由导师设立助研岗位并提供津贴,具体发放数额由导师确定,但不能低于学校规定的基本标准。

详情请查阅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gs.xjtu.edu.cn)相关文件。

八、录取:

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考生政治思想、业务表现,德、智、体全面衡量,由导师择优录取。

九、入学时间:

2016年9月。

十、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老师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电话:(029)82668329 传真:(029)82664655
电子邮件信箱:yzb@xjtu.edu.cn 网址:http//gs.xjtu.edu.cn

十一、学院研究生招生联系人:

招生学院 学院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所在校区
机械工程学院 孙老师 82665204 兴庆校区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冯老师 82665286 兴庆校区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高老师 82668701 兴庆校区
电气工程学院 郝老师 82664000 兴庆校区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韩老师 82668663 兴庆校区
航天航空学院 陈老师 82668754 兴庆校区
数学与统计学院 刘老师 82663938 兴庆校区
管理学院 孙老师 82668084 兴庆校区
理学院 王老师 82664734 兴庆校区
人文学院 常老师 82665292 兴庆校区
软件学院 秦老师 82664760 兴庆校区
外国语学院 杨老师 82665499 兴庆校区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王老师 82669021 兴庆校区
马克思主义学院 高老师 82668282 兴庆校区
公管学院 李老师 82665934 兴庆校区
医学部 卢老师 82655038 医学校区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杨老师 82665836 兴庆校区
经济与金融学院 蒲老师 82656906 财经校区
金禾经济研究中心 郑老师 82667920 兴庆校区
人居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 郭老师 83395107 曲江校区
法学院 尚老师 82668124 兴庆校区
前沿院 朱老师 83395043 曲江校区
工程博士培养中心 张老师 82663852 兴庆校区

说明:

1.报名材料作为申请资格的一部分,一旦提交恕不返回。

2.考生填报信息、提交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3.考生经复试录取后,报考方式及相应信息上报研招办,一律不得更改。重复录取的考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一切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4.考生在招生目录指导教师栏内选择拟报考的导师,合作导师不参与招生工作,只表明其与指导教师的合作关系。考生须及时与学院及导师本人联系确认可以录取公开招考生的人数。

5.我校每年选拔部分优秀博士生参加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留学研究生项目。

6.机械工程学院、材料科学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航天航空学院、管理学院、软件学院、外语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医学部、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金禾经济中心、前沿科学技术研究院、人居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工程博士培养中心进行博士生招生办法改革试点,博士生入学考试采取“申请-考核”制,具体办法请查阅相关学院招生简章。

7.我校与中科院西安光机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14名。

联合培养学科专业: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物理学;我校参与联合培养导师名单见招生专业目录(研究方向“联合培养”后所列导师)。

拟报考本次联合培养的考生,请按照本简章公布的流程准备报名、考试、录取等有关工作。考生网上报名时选择招收联合培养的专业及有关导师,研究方向栏须选择为“联合培养”。

考生如需进一步了解联合培养的详细内容,请查阅《西安交通大学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西交研2009[102]号)文件。

8、本校不举办任何入学考试辅导班,不出售历年入学考试真题。

更多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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