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特岗报基层政法干警
2011-08-09来源:

老师,我想请问一下,我是2008年特岗,到今年服务期满,去年报基层政法干警,说是服务期没满,今年又是2009年以来的才能报,可是2009年的服务期也没满啊,怎么可以报。求解!

回复:截止报名开始日,尚未就业的2009年以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四项目人员,可以报考定向四项目人员的岗位;但因其不属于“2009-2011年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故不能报考其他岗位。

大学生村官的服务期为3年,按云南省的地方政策,在聘的大学生村官服务满2年可以享受服务期满的优惠政策。除大学生村官外,其余三类人员没有未满服务期就享受优惠政策的文件依据。

服务期已满,但继续聘用或在四类人员中交叉聘用的人员,使用第一次聘用时的条件进行框算,如第一次聘用时的身份符合报名条件,可以报考定向四项目人员的岗位,但是否能够与现在的聘用单位解聘,由个人与单位协商,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符合报名条件的四项目人员如下:

1、2007-2009年招聘的在2011年8月15日前服务期满且尚未就业的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

2、2006-2008年招聘的在2011年8月15日前服务期满且尚未就业的特岗教师

3、2008-2009年招聘的在2011年8月15日前服务期满且尚未就业的大学生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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