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工作总结
2015-11-25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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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一:纪检工作总结

20xx年,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深入推进丽水特色惩防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两创”总战略的深入实施和丽水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反腐倡廉建设与丽水生态文明建设一起研究部署、一起检查落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呈现出良好局面,进一步增强了反腐倡廉工作合力。

认真落实“三书两报告”制度,抓好全方位检查、年中督查、重点抽查,不断总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新途径、新方法。年初,制定了《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把77项任务分解到16位市级领导和27个牵头部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体系。

年中,向市领导寄发落实责任制建议书,提请市领导对分管的专项工作和下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督促了解,并对下半年工作提出要求。

年底,市委、市政府领导带队对9县(市、区)和21个市直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为切实提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水平,还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十年来工作进行了总结,其中,2015年度我市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得到省委赵洪祝书记的充分肯定。

二、惩防体系建设健康稳步推进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结合丽水实际,制定出台了《实施细则》,对今后五年以资源配置市场化为重点、具有丽水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作出了总体规划。为营造学习贯彻《实施细则》的浓厚氛围,在《丽水日报》全文刊登了《实施细则》内容,组织开展了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答记者问等活动,对各县(市、区)主要领导进行了专访,组织开展了贯彻落实《实施细则》专项督查活动,并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进行了检查考核。市委还专门召开工作会议,就贯彻落实《实施细则》进行了全面的动员部署,有力推进了全市惩防体系建设。

加强行政权力公开化机制建设,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继续深化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市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试行)》,对深入推进党务公开作出了全面部署;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扎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操作行为规范化机制建设,开展了“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市本级19个部门212个行政许可项目实行了电子实时监察,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审批行为;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规定(试行)》、《丽水市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暂行规定》、《关于共同做好行贿犯罪查询工作实施办法》等制度,创新推行资格审查招标人负责制、随机抽取法等制度方法,对76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标后管理专项执法检查,责成有关单位和部门对25个存在问题的项目进行整改,继续推进乡镇(街道)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全市新建乡镇(街道)平台24个,进一步规范了招投标活动行为;开展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工作,启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会计核算中心建设不断深化,进一步规范了财政资金使用行为。加强资源配置市场化机制建设,全年全市出台资源配置市场化有关文件制度36项,以市场化方式配置各类资源650项,增收节支12459.57万元。

其中,森林资源配置市场化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走在了全国前列,全市9县(市、区)被整体列为省级林权制度改革示范区,通过公开招标、拍卖、挂牌流转森林资源实际成交金额4096万元,共向3212户林农发放林权抵押贷款1.5亿元。认真总结遂昌县体育馆项目“代建制”经验,在全市部署开展了“代建制”试点工作。加强监督方式民主化机制建设,42个市直单位、345个县(市、区)直单位开展了权力制衡工作,坚持领导干部离任前经济责任和公有财物交接制度,事权、财权、人事权的监督管理不断规范。

三、行政监察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围绕丽水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对节能减排、土地、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和市区旧城、道路、内河“三大改造”等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市开展执法监察项目31个,发出监察建议书41份,提出工作建议201条被采纳,帮助建立和完善制度53项,推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了实处。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对对口支援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意见》,加强对抗震救灾、对口支援资金物资的监管,促进了救灾款物的科学安排、合理使用。制定下发了《关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对73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了调查处理,移送司法机关8人,党政纪处分3人。

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推行全市效能投诉件网上办理,积极开展群众投诉件办理情况跟踪回访活动。今年以来,全市共受理投诉4015件,办结3885件,办结率96.8%。认真开展了“开门听诉、公开办理”活动,在全市集中开展交叉明查暗访,129人次因违反效能建设规定受到处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十件大事、市区十件实事推进情况督查,对全市30多个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效能监察,推进了重点项目百日攻坚活动,确保了惠民工程真正落到实处。继续实行效能监督员联系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制度,新聘请了39位效能监督员联系40个项目和企业,督促解决问题30余个。在市本级正式实施“四证联办”(土地证、房产证、契证、门牌证)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服务效能。加强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服务于企业的若干意见》,推动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四、领导干部从政行为逐步规范

市委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建立健全作风建设九大长效机制,把作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9个县(市、区)和部分市直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考核。各地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市委意见,切实加强和改进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继续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了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结合党的十八大精神主题教育,组织了县(处)级领导干部反腐倡廉综合知识测试。以召开全省勤廉兼优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为契机,在全市部署开展了对全省勤廉兼优典型沈立荣同志先进事迹的学习活动,进一步营造了学习勤廉先进典型的浓厚氛围, 夯实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深化廉政文化建设,举办了丽水市首届廉政手工艺品制作大赛,创作具有本土特色的廉政戏剧《却金馆》,在市区进出口显要位置和主要街道设置了大型廉政广告牌,依托形式多样的载体,巩固了廉政文化“六进”工作成果。在加强教育的同时,切实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管。

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十项制度,严格执行“三谈两述”制度,共有245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各级纪委负责人与190 名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与26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对38名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督促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1725人次报告了个人重大事项,24人次主动上缴11.204万元,34人次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被查处。继续执行领导干部离任前经济责任和公有财物交接制度,完善出台《丽水市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办法(试行)》,规范审计结果运用,强化了审计监督功能。认真清理纠正个人“小灵通”捆绑办公电话、单位私设小金库、公款出国出境旅游等问题,清理“小灵通”115部,清理26个单位私设“小金库”2152万元,减少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公款出访11批次。注重加强机关中层干部的教育监督,市直77个单位建立了科级干部廉政档案,部分县(市、区)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加强中层干部教育管理的制度规范。

五、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坚持把“百姓热线”栏目打造成为党员干部真心倾听呼声、真情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为百姓说话、为百姓办事、为百姓撑腰。丽水广播电台“百姓热线”栏目播出直播节目145期,市直部门“一把手”上线直播51人(次),举办了走进云和县、龙泉市、景宁县大型直播活动,办结群众咨询、投诉497件;丽水电视台930百姓热线播出群众反映问题910条,督促有关部门解决问题200多个;丽水日报百姓热线栏目(效能投诉台)编发信息41期,刊登典型投诉案例104件。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治理活动,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积极参与银泰房地产问题处置、市区江滨区块旧城改造等工作,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服务企业百日活动”和“清费减负”工作,市本级(含莲都区)取消、暂停、降低行政事业性和服务性收费项目238项。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清理违规收费48.83万元。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全市23家公立医院集中采购药品总金额达5.2亿元。继续治理公路“三乱”,收缴违法所得12.6万余元。继续深化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66件,涉案金额438万元,查处国家公务人员35名。加强政风行风建设,部署开展了“三服务一满意”主题活动,深化了“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动,我市林权制度改革入选全省十大行风新事。组织开展卫生行业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对全市23家县级以上医院实施了评议,落实整改措施171条,推出便民惠民新举措318项。

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活动,深入实施了“千村审计”活动,部署开展了村级纪检员队伍配备工作和村级民主监督委员会建设试点工作,全市配备村级(含社区)纪检委员2996名,建立村监会624个;深入推进了村务公开工作,94.4%村达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严格执行了涉农负担“五项制度”,全年清退涉农违规收费597.7万元。加强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全年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26件,处理110人,挽回经济损失124.47万元。

六、查办案件呈现良好态势

建立领导接待日、领导下访约访和领导包案处理信访问题制度,开通纪检监察系统12388全国统一举报电话,组织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全市案例分析会,进一步完善了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强化了全市反腐倡廉的工作合力,提高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的执纪办案能力。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805件(次),立案543件,同比增长14.6%;处分党员干部665人,涉及县处级干部6人、乡科级干部79人;移送司法机关29人,挽回经济损失664万元。

主要典型案件有:原丽水海关筹备办主任、市经贸委副主任李方永受贿案,市经济开发区招商局原副局长杜松友受贿案,莲都区林业局原局长王某某等受贿窝案,龙泉市建设局园林处私设小金库案,青田县移民办原党组副书记端木某某赌博案、云和县农业局原局长刘日平受贿案、庆元县食用菌办公室原主任章寿朝等受贿窝案、缙云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庭原庭长朱广杰挪用公款案、遂昌县地方税务局原企业管理科科长杨贤斌滥用职权及受贿案、松阳县城南中学原校长叶某某违反政治纪律及受贿案、景宁县建设局原副局长吴远明受贿案等。在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同时,注重提升执纪办案的综合效果,认真做好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制定出台了《中共丽水市纪委丽水市监察局关于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的办法(试行)》,继续坚持了“一案三报告”制度,为408名党员干部次澄清了事实,保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七、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深入开展“加快创业创新、建设生态文明,推进新跨越”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和“创一流业绩、树‘三可’(可亲、可信、可敬)形象”主题教育活动,加强了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在“我为地震灾区献爱心”捐款活动中,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及离退休干部踊跃捐款10余万元,市本级交纳“特殊党费”28700元。深入开展了“联络感情、学习取经、推荐丽水”考察调研活动、“以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导反腐倡廉建设”理论征文活动和“我为加快创业创新、建设生态文明献一计”意见建议征集活动,全市完成调研课题182个,征集论文143篇,10项调研成果转化为具体决策,加强了对反腐倡廉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推进了反腐倡廉理论建设。

注重加强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市本级编发信息刊物71期,刊发信息223条,向中、省纪委报送信息595条,7条信息得到省委、省纪委和市委主要领导批示,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认真做好对县级纪委、监察局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和市直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干部调整的考察工作,共审核审批、任免县级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和市直纪检监察干部6批14人次,并建立了县(市、区)纪委常委以上干部及派驻市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数据库。在全市部署开展乡镇(街道)专职纪检干部配备工作和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全市183个乡镇(街道)配备了233名专职纪检干部。举办全市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基层纪检干部的业务水平和执纪能力。认真落实市直部门派驻纪检组长例会、述职述廉等制度,切实加强了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些地方和部门满足于一般号召,预防腐败工作抓落实不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一些规定落实仍然不够到位;违纪违法案件在一些领域还多发易发,特别是串案现象增多;在预防腐败整体推进、系统治理的新形势下,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不够;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有效预防腐败的办法和措施还不多。这些问题和不足,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加以解决和改进。

总结二:纪检工作总结

XX年,全市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在省局纪检组、监察室和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办指导下,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狠抓了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效能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年” 活动和“小局大所”、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工作,将纪检监察工作贴近系统中心工作,起到了强有力的保障作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牢固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全市系统积极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并将教育活动与反腐倡廉紧密结合起来,打牢了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组织广大党员学习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惩防体系《实施纲要》,开展了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权力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廉洁从政。通过分析评议,对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找准了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了思想根源,并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取得实效。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促进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带动了广大群众反腐倡廉。

二、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是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去年的基础上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工商行政管理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上半年组织召开了全市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上自上而下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具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是加大了对党风廉政建设示范联系点的指导,充分发挥联系点的示范带头作用。对市局确定的17个工商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示范联系点的工作。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加强了对联系点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执法效能工作的指导力度和监督检查,使之在全系统起到模范带动作用,成为了基层全面建设、廉政勤政的示范单位。

三是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全系统的工商所、县级局、市局共聘请社会监督员260余名,形成强有力的外部监督网络。同时,结合全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第四步的推进,在118个基层工商所全部设立了督察机构,其中,7人以上的72个工商所全部设立了督察室,7人以下的46个工商所全部设立了督察员,共设立内部督察人员183人,形成了哪里有行政行为,哪里就有行政督察的横到边、纵到底的内部监督网络,为“小局大所”和市监管体制改革程序性监管工作的全面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四是积极配合人事部门按照组织程序和组织原则对新调整的几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考察。

三、认真开展“五项清理”工作,确保队伍建设能力大幅度提高。

年初,接到省局下发的在全省系统继续开展“五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后,监察室作为牵头单位,立即组织人事科、财装科、法制科和公平交易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制定了方案,健全了组织,加强了领导,落实了责任。坚持克服松劲情绪,严防留死角、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确保了“五项清理”的质量。同时,古诗大全组织各县级局纪检监察部门对对执法人员举报情况进行了认真清理。坚持有错必纠,凡是清理出来的问题,坚决进行了纠正,还针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认真查找制度上、管理上的漏洞或薄弱环节,整章建制,加强管理,有效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2012党建工作总结五月底,“五项清理”工作圆满结束。工作结束后,组织相关科室对9个县级局清理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并建章立制。清理情况汇总完毕后上报了省局。

四、深入开展“文明行业百日创建”和“廉洁奉公、执政为民”活动,实现执法、服务向文明迈进。

为巩固行风建设的成果,深化全市系统行风建设,促使行风建设上水平、上档次,实现执法、服务向文明迈进,8月份开始在全市系统开展了“文明行业百日创建”活动。并提出实现提升“三个水平”,达到“一个目标”,即:提升理念水平,提升形象水平,提升措施水平,促使执法、服务向文明迈进,争创文明行业。提升理念水平,一是通过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观念和正确认识执法和服务的辩证关系,提升服务理念水平;二是通过程序化监管,提升执法理念水平;三是通过优质快捷的工作,提升效率理念水平;四是通过市场巡查,实现自我硬化,提升行评理念水平。提升形象水平方面,一是提升忠于职守、公正公平的执法形象水平;二是提升甘为公仆、廉洁自律的廉政形象水平;三是提升勤政高效、文明礼貌的办事形象水平;四是提升着装整齐、举止端庄的仪表形象水平。提升措施水平方面主要是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形成一套科学规范、系统有效的规章制度体系,推行制度工程建设,建立长效制度制衡机制。“文明行业百日创建”活动,在全市系统扎实有效地开展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计划周密。市局召开两个“活动”动员大会后,各单位都按照市局要求召开了党组(委)会议对两个“活动”的开展进行了专题研究,并都成立了由主要领导同志挂帅的活动领导小组。在此基础上,各单位都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及活动实施计划,明确了目标任务,出台了相应的保障措施。

总结三:纪检工作总结

20xx年,按照宁波市纪委的安排和部署,结合大榭实际,以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为龙头,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为龙头,推动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

按照年初工作会议和《20xx年重点工作任务书》中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的具体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20xx年初认真组织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纪委五次全会公报等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文件,结合大榭开发建设的实际,提出了20xx年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指导思想,确定了工作要点,出台了《宁波大榭开发区20xx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把全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解成为六大类20项任务,每项工作任务确定了负责领导、牵头和参与单位,明确了工作要求。二是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制定了《宁波大榭开发区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责任范围》,明确提出党政领导班子是责任主体,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宣二牛十分重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的部门领导开展廉政戒勉谈话,及时提醒教育,开展监督自查,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和倾向性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三是安排部署,抓好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20xx年初,我们召开了全区党建、纪检工作会议,对全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5月份召开了全区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督促全区国有企业、金融机构规范制度、规范操作。6月份召开了全区中层以上干部保廉工作会议,党工委主要领导对全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作出了再安排和再检查。此外,我们每季度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自查,在市政府涉外流通口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上作汇报。

(二)强化监督,确保各项权力的规范运行。我们把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收看廉政教育专题片、召开座谈会、上辅导课等多种形式,使领导干部在执行民主集中制、重要情况通报、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谈话和诫勉等制度上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大榭开发区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对重大事项和决策集体讨论,避免“一把手”个人说了算。通过监督和制约权力的规范运行,加强了对全区重大事项的审核把关。

(三)严肃纪律,认真做好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整改。一是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整改,进一步完善了工程招投标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二是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加大了对“五条禁令”的贯彻执行的督促检查,针对个别执法部门党员干部承揽区内工程问题开展调查,对三位当事党员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和教育,使他们认识到错误,并要求他们及亲属马上撤出投资股份。对个别部门内部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纪工委和党工委分管领导召集该部门班子成员进行集体谈话,对不规范行为进行了纠正,对违规资金进行了清缴。对中小学电脑网络项目招标中个别投标单位弄虚作假问题,进行了调查和处理,撤销了该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三是纪工委按照市教育乱收费检查工作统一部署,对全区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四是开展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五是参与工程项目、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监督工作36项次,其中政府采购计划采购金额1737.6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564.79万元,节约采购资金172.87万元。六是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5件次,同时配合完成市纪委及检察机关相关调查工作。

二、提高认识、转变作风,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一)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开通征求意见热线电话和电子邮箱等方式,累计征求到意见和建议581条,有针对性地进行了自查。按照关于做好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党性分析、民主评议阶段工作的要求,20xx年4月份,在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结合各自思想、学习、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从思想根源上进行了深刻的剖析,提出了整改措施和今后努力的方向,加强了廉洁自律意识。

(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在节假日进行提醒教育,重申各项纪律,要求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财税、国税、公安、拆迁办等一些重点部门都层层签订了廉政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规定。20xx年领导干部共上交各种礼金、礼券总计 18400元,纪工委对收到的礼券进行了妥善处理。

三、积极构建符合大榭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我们认真吸取原管委会两位领导干部受贿案的教训,认真整改,努力完善开发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长效机制,构建符合大榭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集中教育活动,引导全区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把7-8月作为“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月”,开展集中教育活动。

一是以党工委理论中心组的学习为重点,强调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区党工委中心学习组先后召开了三次学习会,就“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提高执政能力”、“贯彻中央《实施纲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建设”等进行专题学习,研讨进一步加强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的示范作用和影响力。

二是以管委会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为重点,组织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反腐倡廉理论和相关制度教育,组织管委会新进人员进行廉政学习、到望春监狱接受警示教育,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意识。

三是以企业、村(居)基层广大党员为重点,引导广大基层党员自觉加强世界观改造,提高思想修养和党性修养。在坚持正面教育的同时,结合个别领导干部涉嫌受贿案件,采取通报、以案说法、观看电视专题片等形式进行警示教育。抓住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有利时机,对村级党员干部进行专题廉政教育。

四是在全区普遍开展了“五个一”活动。即:党风廉政责任人与责任对象之间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党支部开展一次组织生活会活动;观看一部廉政警示教育片活动;开展一次《实施纲要》和《学习纲要》知识竞答活动;在大榭有线台集中统一播放《实施纲要》辅导报告,使广大党员干部接受了一次理想信念教育。

(二)针对土地、资金等审批环节中存在的漏洞,认真抓好制度建设。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三重一大”保廉工作的意见》,制定了我区具体落实的措施和办法,推进了重大项目、重大决策、重点部门和大额资金的保廉工作;加强了对干部推荐、考察和讨论任用的监督,建立健全了诫勉谈话等制度;开展了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建立了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切实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健全了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监督制度,推进了村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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