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深圳大学“制度创新与文化创意经济”博士点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015-11-20来源:深圳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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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大学2016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深圳大学201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选拔办法》,深圳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制度创新与文化创意经济”博士点的具体要求,特制定“申请-考核”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凤亮

成员:周建新 周志民 黄永健

二、招生导师

李凤亮

三、申请考核招生程序与要求

(一)申请者的具体条件

1.须具备《深圳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2.考生硕士专业应与所申请的博士专业为同一一级学科或相关学科,最后学位须符合下

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全日制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校成绩优秀。

(2)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证书认证。

“申请-考核”方式不接受专业硕士学位获得者或非全日制硕士学位获得者的申请。

3.须至少有一篇属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学术论文公开发表(独立或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时,申请者可以是第二作者),或者有其他形式属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科学研究成果发表(如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

4.同意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确定拟录取后不允许更改录取类别。录取前须将组织关系、人事档案等转入深圳大学研究生院档案室,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

5.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水平较高,并必须提供相应的英语成绩证明。

(二)具体程序

1.网上报名

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自行

报名并完成缴费。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2015年11月14日-11月26日。

2.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须于2015年11月27日前(以邮戳为准)使用EMS邮寄以下材料至文

化产业研究院。(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粤海门广场B座一层邮政编码:518060联系电话:0755-26534396)

提交材料清单(材料按照A4纸规格按顺序排列):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

或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读证明,本校在读硕士生可不需要)

(3)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需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本校在读

硕士生可不需要);

(5)两位或两位以上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

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推荐信需使用我校提供的模板);

(6)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

(7)须至少提供以下其中一项英语成绩证明:

(a)通过国家六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国家四级(四级成绩达到425

分);(b)托福(TOEFL)成绩达到75分以上(老TOEFL达到550分);(c)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d)PETS5级合格证;(e)GRE1200分以上(新标准310分);(f)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

(8)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10)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以上提供材料均认为是真实可靠的,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院在收到申请人的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并于2015年12月4日前将审查结果及申请人材料对社会公示三个工作日。

(四)考核程序

1.材料初审

我院组成学科专家组对每个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对申请者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初步评价,进行筛选,通过考生提供的材料对其进行科研创新能力的初步评价。学科专家组结合招生导师意向,按一定的差额复试比例,确定进入复试(面试)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拟进入面试考核阶段考生名单计划于2015年12月16日前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面试考核

我院组成考核专家组,由5名及以上相关研究方向教授组成。另设秘书1人,对通过审核的申请者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四部分,重点考核申请者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的潜质等。面试时间30分钟。每位申请人需准备15分钟PPT展示,内容包括: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科研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

面试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将提前3天以上公布,面试工作于2015年12月26日前结束。

(五)录取原则及标准

根据各考核专家组上报的建议录取名单,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汇总、复核,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校园网、学校研招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报学校批准录取。

四、监督机制

1.信息公开。我院将主动公开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考生申请资格、申请-考核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

2.申请人应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或有其它违纪行为的,依情节严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将给予严肃处理,由此造成不能录取或其他相关后果的,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客观公正。学科专家组及面试考核专家组成员须遵守学术、职业道德规范。对出现问题的个人,将视具体情节给予削减招生计划、暂停招生、撤销导师资格、通报批评等处理。

4.学校研究生院与纪委(监察处)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及邮箱如下:

监督电话:0755-2653492(纪委)、0755-26536177(研招办);

E-mail:jiwei@szu.edu.cn(纪委)、szuyz@szu.edu.cn(研招办)

深圳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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