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云南省基层政法机关定向考录资格复审事宜
2008-09-16来源:云南省人事厅

根据招考公告: 面试前一周内,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主要查验本人提交的身份、学历、年龄等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的真伪,未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拟退役士兵的资格复审工作由云南省军区负责。其余拟进入面试人员(包括已退役士兵)的资格复审的时间为9月18日9:00至17:00,地点为昆明市潘家湾44号园林大厦5楼。

资格复审时请提供:毕业证、身份证的原件(这两项证明为必备项目)。已退役士兵无需持有未就业证明(携带毕业证和身份证原件即可),高校毕业生则必须提交未就业证明(《就业人员登记表》、《报到证》、《派遣证》之一即为未就业证明)。

昆明以外的考生,可以请他人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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