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渭南市富平县招聘30名治安管理人员公告
2015-11-12来源: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为推动“平安富平”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维护我县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陕人社发[2012]105号)的要求,经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富平县招聘急需治安管理人员的批复》(渭人社函[2015]237号)文件核准,现面向社会为富平县公开招聘30名事业编制治安管理人员,用于加强县城区域社会治安力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应有的政治权利。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年龄为28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具备招聘岗位所需

的学历等相应资格条件。

(5)自愿从事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6)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期限未满的(截止报名当日)。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

(6)截止报名当日在校未毕业的学生。

二、招聘人员工作职责

做好县城区社会治安工作,负责城区巡逻、执勤工作,协助一般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维护城区社会安全,参与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三、招聘计划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1、发布招聘信息

在富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发布招聘公告。

时间:2015年11月4日至11月12日(7个工作日)

2、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1)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富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11月13日至11月14日(早8:00时—中午12:00时下午14:00时—下午18:00时)

报名与资格审查地点:富平县人社局一楼大厅(富平县人民路48号)

资审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小二寸免冠照片四张、已就业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协议等材料,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需提供最低服务期限满(截止报名当日)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将复印件按顺序依次排列装订)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所报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开考比例:根据我县实际,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确认的应聘人数与该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开考比例的,削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笔试:

(1)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

①时间:2015年11月19日(早8:00时—中午12:00时下午14:00时—下午18:00时)

②地点:富平县人社局一楼大厅(富平县人民路48号)

(2)笔试内容主要范围为:政治理论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事业单位概况、职业道德、公文写作与处理、文学知识、历史知识、科技常识、环境保护、国情、省情、县情及时政等方面的内容。

(3)笔试的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本次招聘笔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线,笔试最低控制线由富平县人社局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予以淘汰。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富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对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之上且应聘人数不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对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之上且应聘人数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达到最低控制线人员全部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按岗位排序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

4、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请考生留意富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及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按时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与公布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予以淘汰。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进行加试,并按照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面试结束后,在富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5、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待遇

(1)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的,由县人社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

对体检或考察过程中有放弃或者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空缺的名额,按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富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4)聘用: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后,报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再由县人社局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期五年,聘期内不允许调动和离职学习。

(5)待遇:招聘人员待遇按事业单位相关政策执行。

五、特别提示

监督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本次招聘公告由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3-8210822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8:00

富平县公开招聘治安管理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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