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陕西省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要求,市社区办在面试前要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我县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
2015年11月12----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二、地点
蓝田县县门街37号民政局二楼社会事务科(双拥办)。
三、要求
1、进入面试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薄(集体户口卡)、毕业证、学位证、等级资格证、学历认证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有二维码的学历认证页,网址退伍军人除以上资料外还需要提供退伍证、立功证书、自主就业身份认定证明原件。
2、面试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到场参加,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资格复审时,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联系电话:(029)82721449
蓝田县民政局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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