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恩施州来凤县纪委监察局遴选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2015-11-10来源:来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根据《来凤县纪委监察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第三条“资格条件”第五点“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审计、财务等相关工作经验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到2015年12月31日。”的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具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的公务员报名年龄可放宽到不超过40周岁,且报名时必须持有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证明。

中共来凤县委组织部

来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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