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选调厦门市人民政府驻福州办事处机关及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通告
2015-11-09来源:厦门市公务员局网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选调厦门市人民政府驻福州办事处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通告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决定面向全市有关单位公开选调厦门市人民政府驻福州办事处公务员1名及厦门市人民政府驻福州办事处信访协调办公室全额拨款事业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㈠机关选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其他法律;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敬业勤政;

3.综合素质高,有实际工作经验,熟悉全市社会经济情况,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较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4.市机关公务员(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海事法院、劳教所等政法机关及镇机关除外);

5.具有全日制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正科级(含)以下干部,在本市机关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

6.年龄要求: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

8.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9.因驻外工作性质,军转干部优先考虑。

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选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其他法律;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敬业勤政;

3.综合素质高,有实际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4.市、区属财政核拨事业单位编内人员;

5.具有全日制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管理岗九级干部,在本市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

6.年龄要求: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

8.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9.因驻外工作性质,军转干部优先考虑。

二、报名方式

㈠采取网上报名或邮寄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表和有关材料直接发电子邮件至258327262@qq.com,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支路39号八闽楼酒店三楼,邮编:350013。

㈡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

张、报名表1份以核对有关信息。

㈢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1月30日。

㈣联系人:赵威 许江阳。

联系电话:0591-87721313 0591-87721310

三、选调步骤

㈠根据报名资格条件,由市驻榕办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名单经市府办人秘处审核后,由驻榕办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面试办法另行通知。

㈡根据考生面试情况,提出考察人选。由市府办人秘处和市驻榕办成立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德能勤绩廉综合考察。根据考察和健康体检报告(须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出具)情况提出拟借调人选建议,报市府办党组研究决定。

㈢根据有关要求,借调期间表现良好,经考察能胜任工作的,按照规定程序上报研究后正式办理干部调动手续。

附件:1.《厦门市人民政府驻福州办事处公开选调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表》(待更新)

2.《厦门市人民政府驻福州办事处公开选调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报名表》(待更新)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0月30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福建省公务员选调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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