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同等学力人员:
经各相关学院和研究生院的资格审查,现将通过审查、进入第二阶段(学位论文阶段)的同等学力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详见附件
请以上同等学力人员交纳硕士学位申请费(共计¥17500.00元,第一阶段费用已经交的,交纳第二阶段费用即可)(缴费方式:报申请号到工行或除宁波外的农行交纳)。相关学院为同等学力人员安排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组织同等学力学位论文开题,并将《浙江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核表》(样表请到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学位中下载)交所在学院存档。
开题报告通过后,同等学力人员应在1年内提交硕士学位论文,若不能按时提交论文,则必须向所在学院和研究生学院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已是学籍预警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
同等学力人员学位申请、答辩要求按照《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实施细则》规定进行。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5年11月5日
人员信息详情请登陆:http://yjsb.zjnu.net.cn/show.aspx?id=1380&cid=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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