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勐腊县事业单位2008年招聘考试公告
2008-09-11来源:勐腊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一、招聘对象、职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按照国家计划招生,通过全日制学习取得毕业证的大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各类人员。

(二)招聘职位。全县计划有16个单位33个岗位(祥见招聘计划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 产 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身体健康。

2、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相应能力。

3、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3年9月16日至1990年9月16日期间出生)。

4、根据《云南省西双版纳州自治条例》,设置一定比例民族岗位。

5、州外户籍人员必须是本科以上学历方可报名。

二、报名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费 150 元。

(二)报名时间:2008年9月16日—2008年9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报名地点:勐腊县人才服务中心。

(四)咨询电话:0691—8129178。

(五)报名事项

1、报考人员每人只能报一个职位。若本人无法到场,可委托他人持复印件代报名,在专业技能测试前一天到勐腊县人才服务中心审验原件,审验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全国(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登记证)》等原件(复印件无效)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还须持学籍档案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未就业证明;下岗失业人员须持当地劳动就业中心出具的失业证明;西部志愿者须持省上颁发的证书;2003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辞职人员须持人事劳动部门批准的辞职批复方能报考。

3、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职数的比例须达到2:1方能开考。报名结束前半天内,人事部门应将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告之考生,让考生尽快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结束5天内,县级人事部门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公告取消,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凭发票到勐腊县人才服务中心退报名费。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公开竞争性方式进行,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公共科目考试,总成绩10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试权重占40%,公共科目考试权重占60%。

(一)专业技能测试。凡报考人员先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测试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县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考试全过程。时间:2008年10月14日—2008年10月15日,地点:各招聘单位。

(二)公共科目考试

1、公共科目考试由县人事局委托州人事局统一命题,全县统一考试,卷面满分100分。考试复习参考资料为《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指定用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家、省、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文件等。参考资料可在报名时购买。

2、公共科目考试时间:2008年11月8日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勐腊县一中

(三)服务期满获金、银、铜奖章的西部志愿者,考试总成绩分别加4分、3分、2分。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2008年11月6日—7日;地点:勐腊县人才服务中心。

(五)招聘岗位与参加报考人数之比须达到2:1以上方能开考(特殊岗位、紧缺人才经州级人事部门批准后可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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