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面向全国遴选人民警察公告
2011-07-28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为打造精干高效的公安宣传人才队伍,进一步推动重庆公安宣传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遴选公安宣传岗位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数和职位

从全国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中遴选10名优秀人才到重庆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处担任主任科员及其以下非领导职务层次人民警察。其中:新闻采编岗5名,播音主持岗2名(1男1女),新闻摄影岗3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保密意识强,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并熟悉宣传工作,工作中能够开拓创新,求真务实;

3.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其中:科员不超过3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11年7月31日)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一定的宣传专业技能。

(二)专业条件

1.新闻采编岗。要求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一定的采编能力。新闻或中文专业毕业、有三年以上新闻采编工作经历者优先。

2.播音主持岗。要求形象好、气质佳,能代表重庆警方形象;普通话水平达到一级甲等,具有一定播音主持经验和写作能力,符合栏目主持人要求。具有电视节目制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新闻摄影岗。要求擅长新闻摄影,摄影技术较高,新闻敏感性强。新闻专业毕业、有三年以上新闻摄影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遴选:

1.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试用期内的;

2. 近三年内个人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

3.各级执纪执法部门已经立案,正在接受调查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5.被问责免职的;

6.组织认定其他不适宜参加遴选情形的。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7月28日至8月5日。

2.报名方式

填写《重庆市公安局宣传专业人才遴选报名表》,并通过邮寄或当面递交的方式报名。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龙路555号重庆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处;收信人:钟玲;邮政编码:401147。

3.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工作证件、学历学位、获奖作品、执业资格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左上角要注明“复印属实”且加盖本单位公章。其中:播音主持(配音)岗报名人员需报送本人近期生活照2张(jpg格式,不能报艺术照、浓妆照),新闻播音、散文或小说朗读作品录音各1段(mp3格式或wav格式,没有专业录音设备的可以使用录音笔、手机、电脑等录音),如有节目主持录像,也可一并报送;新闻摄影岗报名人员需报送本人拍摄的各种会议、活动照片(7寸)及电子档,电子档用本人名字命名制成光盘和照片一起邮寄。

以上报名材料的原件在考试前需要提交市公安局政治部核对。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市公安局政治部统一组织进行,审查结果将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反馈报名人员。

1.新闻采编岗。对报名人员的学历、年龄、身份性质等条件进行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全部进入进入笔试程序。

2.播音主持岗。对报名人员年龄、学历、个人身份等资格以及报送的照片、播音作品进行初审。最终确定男、女各3-5名人员参加面试和笔试。

3.新闻摄影岗。对报名人员年龄、学历、个人身份等资格以及摄影作品进行初审。最终确定6名人 员参加面试和技能测试。

(三)考试

1.新闻采编岗

考试总成绩为200分,技能测试及面试各占100分。笔试以合格与否作为标准,不计入总分。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全部进入笔试。

(1)笔试:主要考察参选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与公安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应知应会的公安基础知识。得分60分为合格,笔试合格者进入技能测试。

(2)技能测试:根据岗位要求设定技能测试考题。技能测试后,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对应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3)面试:主要考察参选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以及是否胜任公安宣传工作等情况。在技能测试、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播音主持岗

考试总成绩为200分,面试、笔试各占100分。

(1)面试邀请有关专家参与,面试内容包括:普通话测试,新闻、专题节目播音,节目主持。

(2)笔试内容:新闻写作。在面试、笔试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3.新闻摄影岗

考试总成绩为200分,面试、技能测试各占100分。

(1)面试邀请有关专家参与,主要考察报考者现场应变、临场发挥及对所报岗位的认识认知等。

(2)技能测试内容:对不同场景、活动进行现场拍摄。在面试、技能测试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额,根据实际情况,可按参选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政审工作由市公安局政治部组织开展,政审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对政审中发现有不适宜选调的,由考察组提出明确意见报政治部审定。若因此出现空额,根据实际情况,可按参选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重庆市公安局考察合格的遴选人员,分别在原任职机关和重庆市公安局公示5个工作日。

(六)试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安排到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处试用(借调),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合格人员按程序报市公务员局办理转任手续。

四、工作监督

本次遴选工作,由重庆市公务员局和重庆市公安局共同全程监督。从事遴选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就实行公务回避。在遴选工作中如有入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秘密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向重庆市公安局政治部咨询。

联系电话:63960608 13708321533

重庆市公安局公开遴选人民警察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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