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热烈欢迎你们报考2016年硕士研究生,预祝取得好成绩。在现场确认前,根据教育部的报考程序和文件规定,提醒你们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的网报信息必须是本人的真实信息,不能弄虚作假;现场确认时,必须认真核对“报考登记表”,由本人签字确认。有多条报考信息的,只能确认一条。因信息错误不能参加考试或复试录取的,责任自负。
2、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是提醒考生诚信考试的方式。各位考生在网报时已经阅读过承诺书并点击确认,请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
3、统考部分科目使用一题多卷,提醒各位考生考前认真阅读相关要求,避免出现差错影响考试成绩。
4、考生在现场确认期间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通过身份证核验仪调取网报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应届生还需携带本人学生证,在职人员需携带本人学历证书原件或者工作单位公章证明,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5、学籍学历信息在现场确认时系统提示无法核验的,必须提供权威机构的验证报告。现场确认时不能提供验证报告的,必须签署承诺书,否则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必须持有所在学籍的省级自考部门开具的成绩证明或网络教育高校开具的相关证明方可确认。
6、在我省参加考试的考生只能使用统一配备的作答工具,除有特殊要求的科目,所有考试考生不得自带作答工具,否则将按违规处理。
7、准考证实行网上打印,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教育部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提醒考生注意保存密码信息。
8、1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对“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向他人非法出售或提供考试试题答案、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考试”的行为明确了法律处罚。在此特别提醒考生为了自己的前途和信誉,不要心存侥幸考试作弊。
9、从2006年开始,作弊考生的作弊情况都已经记入了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按照规定,认定考试作弊考生,通知单将寄到本人学习或工作单位,由本单位进行相应处罚。作弊情节特别严重的考生还将停止其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
最后,祝各位考生现场确认过程顺利,并再次提醒考生注意报考点的具体规定,以免耽误考试。
二O一五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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