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卫生局关于2011年度招聘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公告
2011-07-26来源:安顺市人民政府网

根据贵州省卫生厅统一安排和卫生部、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及《贵州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贵州省招聘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项目实施方案》的相关精神,现就2011年我市招聘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人数和聘用周期:

招聘对象:(一)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乡镇卫生院在职人员和在村级卫生机构工作的执业医师不列入招聘范围。(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三)身体健康。(四)年龄原则在40周岁以下。

2011年度我市共招聘执业医师名额为3名,聘用期限一般为5年。招聘的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能承担农村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以及其它公共卫生服务。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1年7月25日至29日。

报名地点:安顺市卫生局人事教育科。

2.报名时须持报名表一份(需填写清楚应聘的地区及县),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本人档案管理单位出具的介绍信,(报名表可在各报名点索取或登陆贵州卫生信息网、贵州人事人才网下载打印)

3.每人需交纳报名费50元,由市(州、地)卫生局统一收取后用

于招聘工作。

(二)考试或考核与体检。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各市(州、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情况进行考试或考核,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确定拟招聘人员,并指定医院集中体检。

(三)确定招聘岗位。招聘人选由市卫生局按照各地农村居民基本医疗需求和乡镇卫生院的实际情况,结合本人的家庭情况等综合因素确定拟招聘岗位报省卫生厅、省人社厅审核。

(四)公示及聘用。经审核同意的聘用人员及招聘岗位在贵州卫生信息网和贵州人事人才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试点县(市、区)卫生局和受聘医师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署《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聘用合同书》,明确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工资及有关待遇

按照《贵州省招聘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执行。

四、详情请登陆贵州卫生信息网(www.gzwst.gov.cn)、贵州人事人才网(www.gzrs.gov.cn)查询或拨打各市(州、地)卫生局、省卫生厅联系电话咨询:

安顺市卫生局:0853-3236341

省卫生厅:0851-6823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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