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腾冲市2015年招聘应急救援大队临时工作人员公告
2015-10-28来源: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腾冲市2015年公开招聘应急救援大队(森林防火专业扑火大队)

临时工作人员公告

腾冲市应急救援大队(腾冲市森林防火专业扑火大队),现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急救援临时工作人员4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

二、招聘方式与条件

(一)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腾冲县应急救援大队应急救援临时工作岗位人员4名。

(二)条件

1、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强,工作认真负责,无不良记录,热爱应急救援工作。

2、男性,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年龄在18-28周岁;身高1.65米以上,裸眼视力4.6及以上;腾冲市户口。

3、高中(含职高、中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有一定的应急救援知识和经验,复退军人、持B类及以上驾照者优先(报名时提供相关证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腾冲市人社局一楼大厅。

(三)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四)报名材料:报名时须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学历证原件及其它证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体能测试。

(一)笔试

1、笔试考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腾冲县公共安全应急指南》(合卷、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时间:2015年11月8日上午09:00——11:00。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11月6日。

领取地点:腾冲市林业局组织人事教育股(林业局办公楼四楼)。

(二)体能测试

按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满分100分。体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计划招聘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人选参加体检、考核。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在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公示

(一)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公示7天。

(二)在考核、体检、公示中如发现不宜聘用人员,由下一名人员递补。

七、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书》,合同期满,根据考核结果续签或终止;若进入办理手续的人员自行放弃资格,则在体能测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程序进行递补(确定拟聘用人员后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按每人每月1700元执行。试用期满签订用工合同后,每人每月2240元,其中:实发工资1700元,伙食补助540元。社会保险费用(五险)按规定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比例承担,分别计算核定后上缴。

九、纪律要求

(一)通知时效。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在用人单位发出招聘事宜的通知时效内,不能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考生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二)严肃干部人事纪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考生的各项表格必须如实填写,不得缺项,不得涂改。如在报名、考试、体检过程中出现舞弊的考生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工作人员出现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整个招聘工作,请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十、其它事项

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腾冲市应急办:5155338

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34474

腾冲市林业局:5184629

举报电话:中共腾冲市林业局纪律检查委员会:5181231

附:岗位设置表、报名表

腾冲市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腾冲市林业局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腾冲市应急救援大队(森林防火专业扑火大队)

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

用工单位 用工岗位 人数 学历要求 年龄要求 其它要求
市应急救援大队(森林防火专业扑火大队) 应急救援临时工作岗位 4 高中(含职高、中专)及以上学历 18周岁以上(1997年11月1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日后出生) 男性,身高1.65米以上,裸眼视力4.6及以上;腾冲县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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