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康高新区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和专职消防员公告
2015-10-28来源:安康人才网

为强化高新区社会治安管理和消防工作,增强处突、维稳、消防力量,提高快速处置能力,经高新区研究,拟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和专职消防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人数

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和专职消防员15名(其中:面向复退军人和警校毕业生招聘10人,面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招聘5人)。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品行;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9日至1997年10月18日期间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高1.70米及以上。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

1、男性;

2、具有安康常住户口或安康生源;

3、高中(含中专、技校、职业高中)以上复退军人;

4、大专以上警校毕业生;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间的;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以及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现役军人;

5、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和专职消防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和专职消防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实施。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招聘公告在安康人才网(http://www.akrc.cn)、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官方网(http://sxakhidz.gov.cn/Index.html)上发布公开,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19日9:00-10月30日17:00。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应聘人员于工作日工作时段(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到高新区数字化创业中心一楼人力资源市场自助招聘一号台办理报名手续。

2、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10月31日至2015年11月3日,报考人员在此期间通过登陆高新区管委会官方网和在报名地查看公告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请于11月4日前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评、笔试、面试。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初审、体能测评前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审批、试用期管理等监督,贯穿于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于11月上旬组织实施,具体另行通知。体能测评标准参照《陕西省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凡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笔试。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三)笔试

笔试于11月上旬组织实施,具体另行通知。笔试范围为公共科目中的《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参照使用《2015年陕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公安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70%,《公安基础知识》占30%。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3日内公布。

(四)面试

笔试人员超过应聘岗位3倍的,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公示,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人数少于聘用计划3倍的,全部确定为面试人选,但成绩为零者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于11月中旬组织实施,具体另行通知。面试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个性稳定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权后计算确定。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数的,按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若出现末位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

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应聘。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

(六)政治考察

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对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取消资格后所产生的空缺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核准后按应聘人员总成绩和本公告规定的成绩排序办法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于11月下旬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

(七)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高新公安分局和消防大队组织,以高新公安分局为主,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30天的集中培训,培训考核合格者,经过3个月试用期符合条件的正式聘用。

考核合格留用人员与高新物业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由高新公安分局负责聘用人员的使用、管理和考核,其中专职消防人员由高新消防大队协助管理。

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和专职消防员试用期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基础工资+1000元绩效工资核发,试用期满、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基础工资+1500元绩效工资核发;社会保险金按照省市规定依法依规办理。

四、纪律要求

为维护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和专职消防员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凡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对在招聘中弄虚作假、不符合应聘基本条件或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聘用,并作出相应处理。

五、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实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本次招聘情况将在安康人才网、高新区管委会官方网和报名现场公告栏公示,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本次招聘考试只指定考试大纲,不指定也不出版发行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附件:1、2015年陕西省省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2015年陕西省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标准(暂行)

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5年10月19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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