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铁道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10-26来源:石家庄铁道大学

石家庄铁道大学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工程学院,创建于1950年,系当时全军重点院校;1979年被列为全国重点高等院校;1984年转属铁道部,更名为石家庄铁道学院;2000年划转河北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为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2010年更名为石家庄铁道大学。学校2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2个博士后流动站,10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4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以及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硕士、风景园林硕士等4个专业学位授权种类,其中工程硕士拥有10个授权领域。2015年8月,成为河北省政府、国家铁路局和教育部三方共建大学。

近年来,学校主持承担国家“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空间探测工程等各级各类项目900多项,科研经费达8.3亿元。获国家、军队和省部级科技成果奖210余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2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5项,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中国卓越研究奖1项,省部级自然科学、科技进步、社会科学一等奖39项。经过60余年的风雨兼程和历史积淀,石家庄铁道大学汇集军队、部委和地方院校优势于一身,形成了“军魂永驻、校企结合、育艰苦创业人”的鲜明办学特色,在国家经济建设主战场写下了一页页辉煌的篇章。

一、招生规模

2016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计划参见《石家庄铁道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形式

普通招考。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16年7月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在职人员应报考定向就业博士,录取比例从严控制。

6、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报考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四、报名

(一)报名手续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并提供下列材料(均为A4纸):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登记表中的“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硕士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填写意见;

2、考生所报考学科专业的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

3、硕士课程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和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若提交复印件则须加盖档案部门公章,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

4、往届生需提供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学历证书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应届硕士生应提供研究生管理部门证明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政审表;

6、身份证复印件。

参加考试报到时需出示各种证书原件。

(二)报名及考试的时间、地点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0—12月30日。

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报结束前,考生须将报名手续中所要求的书面纸质材料送达或EMS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交纳报名费(外地可通过邮局汇款),逾期不再受理。根据省财政文件规定,报名费为160元(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时收取)。没有进行网上报名、未按时寄送纸质材料或未交纳报名费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2、现场确认时间:考试前一天。

考生本人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到,现场照相后领取准考证。

3、地点:第五教学楼119室。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试

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时间:2016年3月中下旬(初试具体时间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并电话通知考生,请及时关注,以免错过)。考生凭现场确认时领取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初试将在我校举行。考试科目为英语和两门专业课,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考生初试成绩将于2016年4月底前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我校不再为考生发放初试成绩单。

2、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取

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考虑考生的科研情况和工作业绩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并向被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学费及奖助贷政策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按照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文件(冀价行费[2014]1号)规定,博士研究生学费每年10000元。

我校制定了完善的奖助贷政策,为研究生提供在学期间的基本生活补贴,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奖助体系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每年10000元;国家奖学金30000元;学业奖学金一等18000元(覆盖率40%),二等15000元(覆盖率60%);科研业务费每生10000元;助教、助研津贴每月600元;同时,还设有优秀论文奖励、科技竞赛奖励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多渠道、立体化的奖助贷政策。

非定向就业博士生享受新生奖学金,应届硕士生奖励18000元,往届硕士生奖励15000元。

具体的奖助贷政策,请参见《石家庄铁道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办法(试行)》(研究生学院网站提供下载)。

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三方协议书。考生户口、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党员关系不转入我校。

八、入学

新生将于2016年9月份入学,具体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九、其他

1、报名及考试等有关问题如有变化,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及时发布,请随时关注。

2、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合同履行期内的在职人员,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考生与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造成考生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对在当年博士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十、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石家庄铁道大学

学校代码:10107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北二环东路17号石家庄铁道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050043

网址:http://yjs.stdu.edu.cn

邮箱:yanzhaoban@stdu.edu.cn

电话:0311-87935136

传真:0311-87936450

附件:1.石家庄铁道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石家庄铁道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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