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招聘面试工作的通知
2015-10-23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经我院2015年 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试工作于2015年10月31日----11月01日2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已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2、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指定考场,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3、面试时间:

教师岗位(1)、(2)、(5)、(25)、(4)、(23)、(12)、(13)、(14)、(16)、(19)、(21)、(22)、(24),教辅人员岗位(8)、(9),辅导员岗位(1)、(2),于2015年10月31日下午进行,入场时间为13:30。

教辅人员岗位(1)、(5)、(6)、(10),辅导员岗位(3),于2015年11月01日上午进行,入场时间为:07:30分。

4、面试地点: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东校区教学北楼(大学城)

从呼和浩特市TCL王牌电器公司(公交站)换乘92、98、87路公交车到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下车。

5、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面试主要测试考生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以及相关专业应具备的基本知识技能等。面试采取讲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讲课时间为15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满分100分,其中讲课成绩80分,答辩成绩20分。教辅及辅导员岗位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管理基本素质及处理问题、应变能力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为8分钟,满分为100分。

6、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及以下且无法计算面试平均成绩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7、面试时不得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及明显带有特殊标记的佩饰。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

201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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