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兴宁区2015年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选公示(二)
2015-10-23来源:南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网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何海峰同志(附件)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5年10月29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5年10月23日—10月29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政编码:530023

监督电话:0771—3290213、0771—5509012

南宁市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23日

附件:南宁市兴宁区2015年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二)详情请参考:http://www.nnrkz.com/Home/Content/c4648f52-20d0-4ae5-9042-a53a00c37780

序号 招录机关 用人单位 职位名称(代码) 姓名 性别 民族 准考证号 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 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 照顾加分 综合成绩
1 南宁市兴宁区城市管理局 南宁市兴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科员四010065001004 何海峰 壮族 15101700420 桂林理工大学 117.9 68 3 1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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