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指定的时间进入指定的封闭地点报到候考。未携带两证的,不得参与面试。在规定的时间点前未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2.不穿有职业特征和特别标志的服装,不携带任何物品、不佩戴手表或饰品等进入面试考场。
3.严禁携带通讯工具和各类电子产品进入候考室,凡已携带的,一律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未按规定上交工作人员保管的,一经发现,视作舞弊处理。面试结束取回,离开封闭警戒区域才能开启。面试过程中,如发现携带,按零分处理;如发现使用或开启,按严重违纪处理。携带了其他用品的一律放至小件物品存放处,否则按违纪处理。
4.面试前,采取抽签形式确定先后顺序和代码,并佩戴面试序号,按抽签确定的顺序进行面试;面试时,由面试联络员逐个引导进入面试室面试。
5.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面试前应在候考室等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禁止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考生上厕所必须在工作人员陪同下逐人前往。
6.在指定的应试席上答题,答题时不得将个人姓名、工作单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以及其他社会关系等信息向考官透露,不准在面试题本上书写、涂划;答题完毕后,不得将面试题本及稿纸等带出考场。
7.面试结束后,面试联络员带到指定的地点等候成绩通知,得到成绩通知后应离场,不得返回面试考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议论。
8.不得做其他违反考试公平公正原则的事情。
以上纪律,若有违反,按相关纪律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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