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15年自治区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自治区党委2015年第二十四次常委会会议精神和《2015年自治区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工作方案》的总体安排,在高校毕业生自愿的基础上,采取择优选拔的方式,分期选派到对口援疆省市培养,培养结束后经考试考核合格,主要面向中央驻疆企业、进疆大企业、自治区、地区、县市国有控股企业、援疆项目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就业,或自主创业,或重点提升公共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
为确保2015年自治州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计划的顺利实施,现决定在全州范围通过公开报名、考试或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选派优秀的大学生赴湖北培养。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19日—10月28日
二、培养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培养对象
1、2010-2015年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母语非汉语毕业生国家通用语言水平须达到民族汉考(MHK)三级乙等及以上;
县市、乡镇(街道)公益性岗位上聘用的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等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基本条件;
4、本人自愿,家庭支持,身体健康。
下列毕业生不在今年培训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违规违纪受过行政拘留或被工作单位除名毕业生;
2、近3年来,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毕业生;
3、因生理原因不能参加正常培训的毕业生;
4、自治区前期培养中被开除和自愿放弃的毕业生。
(二)培养时间
培养时间一般为半年到1年,可根据培训内容,适当调整。
三、其他要求
准备材料:1.报名表、2.身份证(原,复)、3、户口本(原,复)、4.毕业证(原,复)、5.无犯罪证明、6.一寸照片3张、7.村队或街道出示的报名人情况说明(盖村队、社区及劳保所章).
四、报名地点
博乐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北京路468号,博州人力资源大厅。咨询电话0909-2288035
博乐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
2015年10月19日
温馨提示:
《附件:1、报名表》《附件:2、第二批企业岗位总表》来源于博乐市人民政府 ,最近更新2015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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