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关于区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考试补充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2011-07-21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为认真搞好自流井区2011年区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补充工作人员的面试工作,根据自流井区《区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考试补充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与规范有序,特制定本公告。

一、面试工作组织及评委会工作人员组成

1、面试工作组织。本次面试工作由招考主管机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计生局、区水务局、区畜牧局共同组织实施。

2、面试评委会。设评委会4个,其中:教育系统设2个、卫生局和计生局共设1个、水务局和畜牧局共设1个。每个评委会成员由7人组成,其中专家评委4人,所有候选评委以差额抽签方式确定。面试评委名单和试题命制按有关保密规定执行。

3、面试考务工作小组。考务工作小组由计时员、计分员、核分员、引领员各1人组成。主要职责: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计时、计分、核分、引领及有关联络、协调工作,按面试操作规程实施面试工作。

4、面试指导监督小组。面试指导监督小组由区人社局、区纪委(监察局)组成,负责对面试全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受理面试有关的各种质疑、申诉、举报,对面试违纪行为做出处理。

二、面试人数及资格复审

1、面试人数:同一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考计划之比(以下简称考聘比)高于20:1的,按照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考聘比低于20:1(含20:1)的,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考聘比低于3:1的,可直接进入面试,笔试和面试折合总成绩最低合格线60分,低于者取消该岗位招考名额。参加面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如遇总分相同,以《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专业基础知识》成绩再相同者,并列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由区招考主管机关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条件会同区招考主管部门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7月26至27日二天内(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持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资料(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时效为资格复审截止前)到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复审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于7月29日前(29日截止18:00时止)进行资格审查,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相关证件以及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另具备以下手续:

(1)报考者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国有控股)企业的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2)在职教师报考还须出具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并签署意见的证明材料;

(3)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面试方式及评分办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评应试者的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报考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0101-20107)的考生,面试方式为说课(所报考的相应等级教师的任教学科)形式,备课时间15分钟,说课时间15分钟。

报考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水利水产工程管理站等岗位(岗位代码20201-20501)的考生,面试方式为现场提问作答,面试时间15分钟,其中阅题时间不超过3分钟,作答时间不超过12分钟。

2、评分办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所有考评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五位评委的评分按简单算术平均后为考生的最终得分,并按4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

四、面试程序

1、面试前30分钟,工作人员将考生集中到候考室,分别查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并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面试程序、面试纪律等注意事项,同时收交通讯工具。

2、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抽签结果交考务组计分员掌握。

3、主评委和监督小组人员提前30分钟对评委进行面试规则培训。

4、面试由主评委通知引领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面试考生入场;主评委按照面试题本所列问题逐一提问;计时员计时;各评委根据考生答题情况打出初评分;待同一职位的所有应试者面试结束后再给每位考生打出终评分(评委评分保留至小数点后1位);

5、计分员复核评委评分并计算同一岗位应试者的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核分员复核面试成绩后交主评委签字。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参加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公布面试成绩,并交考生签字认可。

6、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区招考主管机关于8月9日统一公布笔试、面试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

五、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面试时间:

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2011年8月4日上午8:30。

报考卫生系统和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岗位的考生2011年8月5日上午8:30。

报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水利水产工程管理站岗位的考生2011年8月5日下午2:30。

2、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注意事项:

(1)考生超过规定时间未报到者,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2)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无效)、《面试通知书》。证件不齐者,一律不准予进入面试考场。

(3)考生在候考及面试过程中一律不得使用各种通讯工具。否则,按违纪情况处理。

六、面试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面试考生每人需交面试费80元。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面试费。

七、面试工作监督及纪律要求

面试是招考工作的关键环节,评委及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密切协作,严格程序,严守纪律,坚持标准,秉公评判,确保面试公平、公正,实现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目标。

凡面试命题专家、面试评委及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回避;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平等竞争,服从组织领导,发现问题应按程序反映,不得妨碍面试工作正常进行。

整个面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将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推荐信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