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
根据清远市清城区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工作的通知》(城财会〔2015〕2号)要求,我区换证工作自2015年10月8日开始,到2019年6月30日结束,逾期不再办理,请各持证人员网上预约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区财政局四楼会计学会办理换证手续。
详见附件。
清远市清城区财政局
2015年10月12日
附件:关于开展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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