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2016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2015-10-20来源:中央财经大学

一、招生背景及研究院简介

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China Academy of Public Finance and Public Policy,简称CAPFPP)是中央财经大学于2006年正式成立的一个集教学、科研、项目开发和公共管理咨询为一体的科研教学机构。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属于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与公共政策优势学科创新平台”的一部分。

研究院的宗旨是探索我国公共财政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科学定位,通过规范研究,解决中国公共财政与公共政策领域的理论与现实问题,为政府和公共部门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持;通过对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进行系统的经济学理论和经济分析工具的训练,为我国财税事业发展培养能独立从事经济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的、复合型的高端人才。

研究院的研究、教学、科研和管理借鉴了世界著名大学的研究和教学体系。所有课程引进了世界一流的师资和教材,均采用原版英语教材。研究院成立伊始,便吸引了一批在经济学与公共财政领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国际声望的顶尖经济学家、公共财政专家和海外博士,并成立相应的学术指导委员会来指导研究院开展科研和学生培养工作。研究院的研究涵盖公共财政理论、地方政府治理、税收政策、国家支出政策、政府绩效、区域经济、教育经济、卫生经济等领域。目前,研究院在聘教师已经在国际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了百余篇具有较高影响的学术论文。

二、招生专业、人数、招生类别和修业年限

我院招生专业及人数为:财政学专业2名、政府经济与管理专业2名。

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学习形式为全日制脱产。拟录取考生人事档案须入学前调入我校。

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位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

(2)国民教育系列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攻读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非学历教育(仅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无硕士毕业证书)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和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同时须在公开出版发行期刊上发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

4.跨学科门类考生须在公开出版发行期刊上发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

5.在港澳台地区或境外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已获硕士学位,并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完成学历认证。认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6F-15,咨询电话:62677800,网址:http://www.cscse.edu.cn/。

6.按教育部要求,以下两类考生:①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②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按合同履行服务义务的在职人员考生,均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如考生与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双方纠纷而影响报名考试和录取报到的,责任自负。

(二)必要条件:

1.申请人在本科或硕士学习过程中的综合GPA不低于3.0。

2.申请人在本科或硕士学习期间应学习过以下课程,且每门成绩不低于80分(或B):高等数学(或微积分、数学分析)、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3.申请人英语应达到以下的同等水平:大学六级成绩不低于500分。具有优秀科研潜质的申请人可酌情放宽。

四、审核形式及内容

申请者须于2015年10月30日前,向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纸质申请资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邮寄材料以寄出当日邮戳为准)。所提交材料概不退还;材料造假者,概不录取,已入学者退学。

邮寄地址为: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 李茜老师收 邮编100081电话:62288368

直接送达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学术会堂801室。

所需提交材料如下:

1.个人简历一份;

2.个人陈述和研究计划一份:结合本人的学习、工作经历、能力、研究特长等,阐述本人的研究潜质,并明确给出本人攻读博士期间的具体研究计划,长度不超过5000字;

3.本科和研究生成绩单各一份:需就读单位密封,并盖就读单位教务公章。

4.研究样本:1-3份;

5.推荐信两份:两位经济学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由推荐人签字并密封,信内应有具体的联系方式和地址;

6.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

7.外语水平证明一份:英语六级证明或其他同等证明复印件。

五、申请审核时间和流程安排

时间安排:10月中旬—11月下旬

初审:收到申请材料后,在11月中旬初审,选定综合复试入围名单。我院将以短信和电话形式通知入围申请人参加复试。

综合复试:11月下旬举行,形式为笔试和复试。

1. 复试笔试:一门,时长2小时,满分100分,考试内容涵盖微观、宏观

经济学。

2. 复试面试一门:含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30分)科研基础与科研潜

质测试(满分70)分。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听说交流的能力。科研基础测试重在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系统理论知识及前沿动态研究掌握情况。科研潜质测试重在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是否具有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是否具有科研创新意识和能力。

六、录取依据与原则

我院将组织成博士招生工作组,工作组成员不少于3人,负责招生的资料审核和面试工作。

招生录取采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拟录取申请人在复试的笔试和面试中单项不低于60分,科研潜质较好的申请人条件可适度放宽。在遵守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规定的前提下,由博士招生工作组形成拟录取意见。

七、导师简介及联系方式

(一)徐永胜:美国土伦大学 经济学博士学位yxu3@gsu.edu

(二)钟海:加拿大麦克马斯特大学 经济学博士学位hzhong6@outlook.com

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

201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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