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10-19来源: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是一所拥有60年历史,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要特色和突出优势,经、管、法、文、理、工等六大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多科性财经类大学。

学校拥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统计学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应用经济学、统计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有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金融学(含∶保险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会计学、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与人才发展、劳动关系、法律经济学、城市经济与战略管理、增长经济学18个二级学科/交叉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其中,劳动经济学为国家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统计学一级学科及企业管理、会计学二级学科为北京市重点学科。

近年来,我校为树立研究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理的学术理想,培养其科学探索和学术创新精神,积极推进博士生质量培养体系建设,建立了研究生培养项目资助体系,并制定了配套的激励机制。其中,“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术新人计划”,为优秀博士生提供8万元科研资助,鼓励其发表高水平论文,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科技创新(博士项目)提供0.8万元经费,资助博士生团队进行初期科研探索;此外,学校还设置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对高水平论文给予奖励,举办数学建模大赛、哈博(经管)论坛等活动提高博士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

同时,为提高博士生国际学术竞争力和国际交往能力,我校专门设立了“国内外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项目”,大力资助博士研究生赴国外一流大学学习交流,师从一流导师开展科研合作;另外,依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博士研究生还可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和“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资助标准可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看。

为鼓励优秀博士生脱颖而出,我校设立了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制度,凡选择脱产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的非定向考生均可享受。其中,新生奖学金覆盖率达到100%,奖学金最高1.8万元;老生奖学金覆盖率达到85%,奖学金最高1.5万元。同时,符合条件的博士生(含新生)还可申请每年3万元的国家奖学金。此外,我校还设立为研究生“三助”岗位,为研究生提供最低每月700元的岗位资助。每名研究生每年还可领取1.2万元的国家助学金。

2016年,我校全面实行博士“申请-审核制”招生制度,面向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在职专任教研人员招收博士研究生,欢迎全国广大优秀学子报考我校!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够在相关专业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对象

考生应为应届硕士毕业生或高等院校专任教师和科研院所专任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在职教研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较高的个人素质,遵纪守法、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2、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历、学位条件之一:

(1)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学历和学位;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历和学位);

3、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否则报名无效。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二)考生为应届硕士毕业生的,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硕士期间必修课成绩平均80分及以上,外语水平良好;

2、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潜力和科研能力,且已取得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

(三)考生为在职教研人员的,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45周岁(出生日期在1971年9月1日之后的);

2、本人研究方向和科研成果与申请专业一致或基本相符;

3、五年内,至少主持过1项省部级(含)以上课题,或在我校认定的核心A期刊发表论文2篇(含)以上,或在我校认定的权威B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含)以上。

四、招生专业及人数

2016年我校拟招收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70名(含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专业方向及导师、招生计划见附表1(表中数据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指标为准)。

五、招生类型、修业年限及学费

1、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一般不超过六年。学费10000元/人/年,享受国家规定的补助和学校的奖助政策。入学时须将人事档案转至学校,毕业时可就业派遣。

2、定向就业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一般不超过六年。学费为10000元/人/年,不享受国家规定的补助和学校的奖助政策。学生入学时不将人事档案转至学校,毕业时不进行就业派遣。

六、报名

报考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一律实行网上报名和考前现场资格审查,所有报名考试相关招生信息均在我校研招网(http://yjs.cueb.edu.cn/yz/)发布,考生随时登录网站查询相关信息。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认真准备网报材料和资格审查材料,并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和参加考前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出将被取消录取资格,责任自负。

1、2015年10月19日—11月30日“申请—审核制”考生网上报名。

(1)网上提交信息

考生初次登录“博士在线报名系统”时,请登陆http://yjszs.cueb.edu.cn/xscx/ 网址,点击“博士报名-申请审核制”注册姓名、身份证号和密码(请务必保存好密码)。

用户注册完毕,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按系统提示如实录入个人报考信息,并网上提交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

(2)下载并打印相关表格

考生填报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下载并打印PDF文件,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此表格系存档使用,请务必如实填写);

2、提交材料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务必于2015年11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之前提交以下材料: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公章);

(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外语四、六级成绩,雅思或托福成绩,国外留学或工作证明材料等);

(5)最后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6)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及复印件;主持课题的相关证明和支撑材料;如有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7)个人陈述(1500字左右)。

(8)考生为应届硕士毕业生的,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 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证明;

② 本人硕士导师和一位所申请专业领域内教授(或同级别职称)的推荐信,密封后提交;

③ 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9)考生为在职专任教研人员的,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 两位所申请专业领域内教授(或同级别职称)的推荐信,密封后提交;

② 硕士学位论文复印件。

③与原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一式三份),并将原件提交研招办,否则报名无效。

注意:按教育部有关要求,不论录取与否,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3、交纳报考费

(1)标准:200元/人。

(2)交费方式:网上缴费

(4)交费截止时间:2015年11月30日

七、初选

2015年12月1日—12月4日研究生部对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做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材料将提交至二级学科组(以下简称“学科组”)。学科组对考生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外语水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原则上按1:2的比例确定初选合格名单。学科组可结合考生实际情况,组织1-2门专业课笔试。研究生部将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部网站公示初选合格名单。

八、资格审查

2015年12月11日研究生部对所有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地址: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西门马路对面教学楼E-223会议室。届时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者,或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资审时请携带如下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现役军人证件)原件;

2、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原件;

3、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原件;

4、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九、综合考核

1、2015年12月11日—2015年12月13日 各专业综合考核。

2、各专业考核具体时间及地点请以学科组通知为准。

考核方式为考生进行个人陈述,并根据专家的提问进行现场答辩。考核内容:(1)外语水平(包括口语测试)。(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3)学术潜质、科研能力。(4)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

3、2015年12月18日之前   公示拟录取名单。

4、如个别专业因生源不足,可以组织该专业的统一考试。统一考试招生简章另行公布。

十、录取

1、应届硕士毕业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且在读期间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

2、在职专任教研人员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须在入学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并保证第一学年全脱产学习,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3、被录取的申请人秋季入学,应届毕业生入学前须获得硕士学位(未获得硕士学位的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十一、其他事项

1、凡不能脱离原工作岗位、不能将档案转至我校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博士生;对于脱离原工作岗位并将档案转至我校的考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如录取后,档案不能迁入我校,录取类别须转为定向就业,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2、考生与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及工作单位之间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之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

3、有关报名、资格审查、初试、复试及录取的相关事项将随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我校不再向考生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4、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70

注意:由于一些快递不能保证考生材料送至研招办,为防止材料丢失,请考生一律使用顺丰快递或者EMS邮寄材料。

十二、联系方式

研招办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本部西门对面启铸温恭楼E-210室

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010-83951759(各专业联系电话见附表2)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ueb.edu.cn/yz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招办

2015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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