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垣曲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要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9人。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人才观,贯彻省、市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程序、标准和要求实行择优聘用,确保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素质,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人才支撑。
二、组织领导和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要在垣曲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109人。卫生工作人员10人、教师50人、普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9人。(具体岗位附后)
四、招聘条件
1、基本要求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②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治思想好。
③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④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⑤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2、年龄及户籍要求
30周岁及以下(1984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
户籍不限。
3、学历要求
具体见岗位说明表。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应为普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幼儿教育、学前教育应往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音乐类、体育类、舞蹈类、美术类专业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4、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要求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5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②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③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④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⑤其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五、招聘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按照招聘领导组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由招聘领导组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如违反相关考试纪律直接取消其聘用资格。
总成绩的合格线为60分,体检、考察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职数1:1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成绩相同时,再加试笔试一次。
六、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
2015年10月19日起,在垣曲县人民政府网、垣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垣曲电视台和县委、县政府门口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7日至10月29日
2、报名地点:垣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要求:凡符合条件者持报到证、毕业证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张,并据实填写《垣曲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纪委(监察局)共同审核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证件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聘用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对于“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资格审查不合格所空缺的面试名额,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5、每个岗位计划招聘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要达到1:3以上。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招聘领导组批准同意后,顺延报名时间,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报考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
6、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考生,需要另外提供由相关部门加盖公章确认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具体为: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盖章;“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出具“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2010年(含)以后尚未领取“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的“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毕业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三)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按照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公告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总分100分。
报考计算机教师和普通事业单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常识、人文科学、政治理论与时事政治及公文写作等。
报考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考中等幼儿师范学校课程要求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四)面试
面试工作在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
根据笔试成绩,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依据招聘职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经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及业务知识等能力。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现场抽取课题讲课的方式进行,在限定的时间和地点独立完成备课,写出一份详细的教案或学案,并向评委展示一节完整的课。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的合格线为60分。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否则不予聘用。面试成绩经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官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聘请面试专家组成面试小组,不少于5—9(奇数)人。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面试成绩应当场公布。
(五)体检
根据个人总成绩达到合格线(合格线为60分),按各岗位招聘职数1:1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经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组织实施。
考察可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资格。所空名额依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确定拟聘人员
对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依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经县招聘工作领导组批准后,所有聘用人员按计划列入垣曲县事业编制,一律实行聘用制,由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新招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合同鉴证,确立人事关系。
本方案由县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凡对招聘工作及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工作期间向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咨询电话:0359-6011117。
垣曲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组
2015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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