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举行2015年下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选调采取笔试方式,经过公开报名、笔试、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现场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拟选调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环节,温州市鹿城区共14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6名。
一、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等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以2015年10月2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六)选调对象须为温州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满三年(含试用期)的人员,其中新录用到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满五年(含试用期)。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及以上(含试用期)。
(七)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15年10月21日。
(八)已申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尚未批准的选调单位,本次选调的人员办理调动前须签订书面承诺,今后如该选调单位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本次选调人员服从组织安排分流其他事业单位,否则,取消调动资格。
二、选调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
1、选调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5年下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2、选调岗位的专业资格审查按《2015年下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规定执行。
三、选调办法与程序
(一)公开报名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5年10月21日0时--2015年10月25日24时。
网址:http://www.wzlcks.com/(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选调单位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
10月24日0时--10月25日24时,报考人员可登陆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查询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不足3:1比例的岗位。
(2)资格初审
时间:2015年10月26日0时--2015年11月1日24时。
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选调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中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5年11月2日0时--2015年11月4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6日24时。
(4)缴费确认
时间:2015年11月9日0时--2015年11月12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考试收费的复函》(浙财综字〔2007〕7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4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报考人员通过“银联网上支付”缴纳报名费用。“银联网上支付”支持加入银联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温州银行等银行卡,提供“银行卡支付”和“网银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
(5)缴费确认人数与选调计划数不足3:1的岗位,将取消选调计划。此类取消的选调计划公告将于2015年11月13日在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布。选调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2015年11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到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车站大道神力大厦4幢412室)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6)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5年11月18日9时--2015年11月21日15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陆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统一进行以《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00分)、《基本素质测验》(满分100分)为主要内容的笔试,各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笔试具体时间及科目:2015年11月21日
上午 9:00——11:0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 14:00——15:30 《基本素质测验》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三)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遇笔试成绩同分的,以《综合应用能力》高分者优先,如亦相同,则需另行加试。具体名单届时请登陆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查询。
(四)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体检、考察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知于笔试成绩公布一周后在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发布,不另给个人发放。
2、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在编在岗证明(均须原件)。本人初次参加温州市事业单位工作证明(录用表或调动介绍信)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
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体检、考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如有资格复审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考察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六)拟选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对象,在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http://www.wzlcks.com)、鹿城公务网(http://www.lucheng.gov.cn)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拟选调对象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四、调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五、注意事项
1、温州市户籍含温州市各县(市、区)。
2、截至2015年10月21日为止,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4、报考选调岗位人员必须在2015年10月21日--10月25日期间内注册并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经资格审核通过后,取得相应选调岗位的笔试资格。
5、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6、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7、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5〕15号)执行。
8、本次选调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考试的辅导培训。
咨询电话:0577-56677691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
1、 2015年下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
2 、2015年下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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