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铁道大学201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10-12来源:石家庄铁道大学

一、总则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9号)文件,自2016年起,我校开始承担“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工作严格执行《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二、招生计划

2016年,教育部下达我校的“大学生士兵计划”招收5人。

三、招生报名

(一)凡符合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条件的已退出现役的大学生士兵均可报考。

(二)考生须按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应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

(三)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准予考试,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报考条件、报名手续、考试科目和专业介绍等具体情况详见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研究生学院网站提供下载)。

四、考试录取

(一)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或按规定参加推荐免试招生。

(二)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四)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的复试录取方案。

五、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北二环东路17号石家庄铁道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050043

E-mail:yanzhaoban@stdu.edu.cn

咨询电话:0311-87935136;传真:0311-87936450。

微信号:stduyjs

微信名称:铁大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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