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科目三”路考电子评判启动
2015-10-09来源:

为确保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公平、公开、公正,根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部署。3月1日起,六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实行全市小型机动车“科目三”路考电子评判模式,原汽车类人工考试模式停止使用。也就是说,科目三路考中由电脑对学员发出操作指令并现场评分,取代以往考官人工打分的现象。

拿过驾证的市民或许记忆犹新,那就是科目三路考中,考试车副驾驶位置坐的是考官—车管所驾考科民警。3月1日起,科目三电子路考后,与以往不同的是坐在副驾驶位置的考官被一名驾考安全员取代,驾考安全员不再和以前那样拿着一个纸质的考试评判表,对学员的每一项考试项目进行记录打分,他们只负责在突发情况下对车辆紧急制动,并负责车载设备操作,不能做任何提示或考评成绩。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副所长王超介绍,驾考安全员由各驾校择优推荐人选,报市级公安交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培训考试,经考核合格,方能持证上岗。

在科目三电子路考中,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挡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超车等口令全由电脑发出,并自动对学员的成绩做出评判,现场公布成绩。考试中,驾考安全员和学员的行为全部在车载监控设备监控之下。

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车管所所长汪正根介绍,为落实省交警总队要求,除了实行科目三电子路考外,3月1日起,正式启动全市驾驶人科目二计算机自动随机预约考试模式推广和试运行工作。符合条件的两个驾校之间,实行科目二交叉互考,互换考场。具体交叉互考方案由车管所征求驾校意见后统一予以公示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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