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5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温馨提示
2015-10-08来源:淄博市招生办公室信息中心网

2015年10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7日—18日(周六、周日)进行。本次考试我市考点均为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考场内均安装监控,配有手机屏蔽仪、金属探测器等设备,请考生严格遵守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按时到达考场,仔细认真答题,取得好成绩。

一、考试时间

1、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管理规定》(教考试[2009]1号)规定:“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请考生掌握好时间。

二、考试地点

1、本次考试考点设在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提醒考生务必提前熟悉考点,合理规划出行时间。

2、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考点地址: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唐骏欧铃路99号。

三、考试通知单

新考生和老考生都须在考前一周登录省考试院网站自行打印,网址:http://218.57.138.53/sdzkbm152/wsbm/regulation3.jsp。

四、特别提示

1、考生应端正考风、严肃考纪,诚信为本、文明应考。

2、考生应按照考试通知单上考场和座号就坐,走错考场或坐错位置考生按违纪处理!

3、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入场,按作弊处理!

4、考试作弊,本次各科成绩均判零分!考试替考,推迟三年毕业!

5、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允许考生离场,严禁将试题、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

五、联系电话

1、各区县自考办电话:张店 2282569 淄川 5181294 博山 4181364 临淄 7123626 周村 6412987 桓台 8264150 高青 6973644 沂源 3229038

2、市自考办举报电话:0533—2793615,举报邮箱:zibozikao@163.com

3、省考试院举报电话:0531—86162757,举报邮箱:sdzs@sdzs.gov.cn

淄博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二0一五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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