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丘市报考点(代码:4113)接收的报名对象:
1.商丘辖区户口(不含永城市)的本科毕业生或毕业两年以上(含两年)的专科生。
2.非商丘辖区户口在本辖区有正式工作的行政或事业单位人员,需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企业人员需出具劳动合同(加盖劳动部门印章)和工资册复印件(加盖财务印章和单位公章)。
3.报考“203” 日语、“307” 中医综合、“312” 心理学、“313” 历史学、 “397、497法硕联考(法学)、398、498法硕联考(非法学)”、“408” 计算机学科和“199”(管理类联考综合)的商丘市、周口市和永城市的考生;报考“311” 教育学的商丘市和永城市的考生。
重要提示:
1、报考“202” 俄语、“314”数学(农)、“315”化学(农)、“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5门课程的商丘市考生请选择:郑州师范学院报考点。2、非商丘辖区(包括永城市)户口的往届生及其它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请不要选择商丘市报考点报名,否则不予确认,所造成的后果自负。(上述第3条所列考生除外)。
二、2015年研究生统考作弊考生不准报考,否则不予确认。
三、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考生应对自己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本人工作单位或在读院校必须如实填写完整。
2.网报信息现场确认时,需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等部队有效证件)、户口薄、学历证书和网报编号。
3.商丘师范学院、商丘学院和商丘工学院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工作,在就读院校校报名点进行,届时考生需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网报序号,履行信息确认手续。
四、网上报名信息现场确认:
1.时间:2015年11月7日——11月11日 ,过期不予受理。
2.地点:商丘市招生办公室一楼招生服务大厅(华夏路南段) 。
3.准考证打印时间:2015年12月14日—12月28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点、考场及座号通知单在考试前一周内,请考生自行登录商丘市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sqzsb.com)查询并打印。
五、商丘市报考点对考风考纪严抓严管采取的措施:
1.考生现场确认时同步进行二代身份证、面部照片及指纹信息采集,每场考试时采取验证指纹后进入考场。
2.考点学校教师不在本校监考,每场使用三名监考员,监考员均来自外校,由市招办统一聘请、调配和培训;
3、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每个考场都安装高精度摄像头,每四个考场配备一名视频监考员,全程监控考生的一举一动,同时对监考员工作行为进行同步监看;
4、考点安装手机信号屏蔽器,使用大型无线电监测车及高强度无线信号干扰设备。每个考场配备金属探测器、隐形耳机探测狗,严防考生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
5、省、市巡视员分包考场,每场逐一对考生进行“四对照”检查,严查替考;
6、考点派驻现场违纪舞弊处理小组,由纪检监察、教育局、公安局三部门人员组成,对查处的替考枪手和使用高科技器材作弊考生跟踪处理到位,对枪手和作弊器材来源彻查到底,严惩违纪考生和枪手;
7、考生不准提前交卷出场,考试中间原则上不准上厕所;
8、考生作弊情况一律记入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并且影响其今后的升学和就业;对作弊考生的档案记录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对替考和使用无线通讯工具等严重作弊的在校生将通知所在学校予以开除学籍;严重作弊的在职考生由纪检监察部门通报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370—3235252 3235255
商丘市招生办公室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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