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教育入学考试民法学考试大纲
2011-07-14来源: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生服务网

教育部考试中心

目录

I.考查目标………………………………………………………2

II.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2

III.考查内容………………………………………………………3

IV.题型示例及参考答案………………………………………192

I.考查目标

1.能够比较准确地理解民法学基本概念的内涵与外延,较为系统地掌握民法学的基本原理。

2.能够理解各种基本民事权利,具备在具体社会关系中识别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能力,并力求准确地表述基本民事权利义务的内容。

3.具备运用民法学理论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民事法律问题的能力。

II.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试卷内容结构

总论约20%

物权约20%

债权约20%

人身权、婚姻家庭、继承权约20%

民事责任约20%

四、试卷题型结构

单项选择题35小题,每小题2分,共70分

简答题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论述题1小题,20分

案例分析题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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