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襄组通字〔2015〕42号)精神,决定从全县大学生村官中招聘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名额为4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等详见《襄汾县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在村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方案》规定的基本条件。
6、襄汾县2007年、2008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兼顾2009年。
7、符合考核招聘或考试招聘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招聘:
①长期不在岗的;
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③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④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⑤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⑥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法
采取考核招聘和考试招聘的方法进行招聘。
(一)考核招聘。对2007、2008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采取考核招聘的方法:
①当选并担任村(社区,下同)“两委”副职满一届;
②担任村“两委”正职满3年;
③聘期考核1次以上优秀;
④年度考核连续2年或累计3年以上优秀;
⑤被省、市委组织部评为“优秀大学生村官”。
(二)考试招聘。对2007年、2008年选聘不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和2009年选聘且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大学生村官采取考试招聘的方法,以笔试和考核为主要内容。笔试内容以农村工作实际和大学生村官特点为主,测试实际工作能力。考核内容要体现大学生村官的日常工作和群众认可情况,进行量化计分。其中,参加考试招聘的2007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达及格线的,确定为考核对象,并根据笔试、考核总成绩,实行单列排队择优招聘。
四、招聘程序
分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时间:2015年9月28日-9月30日下午6时。
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担任农村干部职务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其中担任农村“两委”主干、副职的,需要提供任职或当选的原始文件。
(2)填写《襄汾县2015年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并提供3张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照。
(3)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所有填报信息必须真实。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报名地点:襄汾县委组织部村官办(县委大楼220房间)
2、资格审查
各乡镇党委、社管委对报考大学生村官进行资格初审,之后,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并公示结果。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3、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大学生村官,须本人于2015年10月9日到襄汾县委组织部村官办领取准考证。
(二)考核招聘办法
对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大学生村官,考核内容以其肩负的岗位职责及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审核个人档案,并形成考核材料。报考岗位形成竞争的增加笔试环节;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需求和大学生村官所学专业情况统筹调配。对未竞争上报考岗位的,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优先选择其它空缺岗位。
(三)考试招聘办法
考试分笔试、考核两个部分。报名人员如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的,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研究,并请示市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招聘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考核成绩(保留一位小数)。
1、笔试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1)命题和阅卷: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笔试内容结合农村工作实际和大学生村官特点,测试实际工作能力。
(2)笔试采取闭卷方法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考核
按照招聘岗位1:2比例确定考核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入围最后一名并列,一并考核。考核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内容为大学生村官的日常工作和群众认可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同时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考核办法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进行公示。
3、确定体检对象
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根据笔试和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的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再相同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对象。同时,对体检对象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并审核个人档案。
4、体检合格者
对未竞争上报考岗位的,依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优先选择其它空缺岗位。
(四)组织体检
体检在襄汾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屏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自动屏弃和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按所报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临汾市人民医院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监督下,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五)公示、聘用
经考核、考试、体检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考生应做到诚信报考。报考者在录用之前已被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聘用为试用期工作人员的,不予录用;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屏弃的,以及接到录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在5年内不得参加此类考试。
五、有关要求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全程公开,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接受大学生村官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2、注意事项:整个招聘过程的具体事宜安排在襄汾党建网进行公告和通知,请大学生村官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0357-3820013
监督电话:0357-3820127
本公告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一:临汾市襄汾县2015年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二:襄汾县2015年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温馨提示:
《襄汾县2015年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山西人才网,最近更新于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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