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光电工程学院接收2016年推免研究生实施办法
2015-09-28来源: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一、申请条件

1、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生资格高校的2016届优秀本科应届生。

2、申请人应获得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以及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处分。

4、获得我院2015年学术夏令营“A等优秀营员”的申请者和我院应届毕业生,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无需再参加复试即可被我院接收。

二、奖助政策

1、所有推免生(定向、委培除外)入学第一年即可享受学校A等学业奖学金,博士生每年10000元,硕士生每年8000元,一年后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获得同等资助;

2、直博生可获得1万元的直博奖学金;

3、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委培除外)助学金:在学籍年限以内,硕士每月500元,博士每月2000至3200元,每年按12个月发放;

4、符合条件的优秀推免生入学第一年可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生每年3万元,硕士生每年2万元),第二学年考核优秀者可继续获得该年度国家奖学金;仪器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两个一级学科各5名。

5、学校设立了优秀推免生新生奖学金(一等奖每人10000元;二等奖每人5000元)、创新基金、院士基金、国际交流基金、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等,具体名额和金额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6.优秀推免生在读期间可获得学校研究生科研资助项目支持、“黄尚廉院士青年创新奖”等专项奖学金、硕博连读资格、选择意向导师等优先权。

7、优秀推免生名额按照符合学校选拔条件的申请者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重庆大学待录取的时间先后排序,先确认者优先获得奖学金。

8、我院以推免生新生学术研究项目形式择优资助招收推免生,鼓励推免生开展自主研究。

9、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申请困难补贴及助学贷款。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对我院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我院将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及时处理,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复试通知。申请人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在接到复试通知后及时进行确认。

3、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通过复试的申请人发布待录取通知,申请人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4、我院拟录取名单将在我院网站http://coe.cqu.edu.cn/进行公示。

四、复试安排

1、复试形式及内容:主要以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外语口语及专业综合知识(具体内容视考生本科专业及报考学科而定)。

2、复试时间:9月29日

3、申请人参加复试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推免资格证明(见附件)、身份证、学生证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2)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或证明外语水平的其他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3)其他相关材料(诸如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原件和复印件)。

注意: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主教1213办公室)负责组织考生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携带上述材料!

4、复试期间不再安排体格检查,体检工作统一放在新生开学报到期间进行。

5、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每人收取复试费150元。

五、工作机构

1、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郭永彩

副组长:刘嘉敏、周大秋

成员:陈刚、温志渝、龚卫国、刘京诚

秘书:杨利平

2.复试小组:按照学科(专业)成立面试考核小组,负责复试面试评分环节,面试考核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

六、说明

我院2016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为107名(含推免生和统考生,其中推免生不超过总招生数的50%)。若在2016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其他事项请关注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光电工程学院网站。

联系人:杨老师 、夏老师

联系电话:023-65102093 、65112744

重庆大学光电工程学院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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