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丽水市庆元县下半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15-09-25来源: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庆元县范围内开展2015年下半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选调名额和范围

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面向全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选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向全县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身份者也可报考事业岗位,但选调后其身份自动转为事业身份)。

具体的选调岗位、人数和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公开选调基本条件

1、公开选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工作年限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试用期满后(已办理转正定级)、乡镇(街道)工作人员需在乡镇(街道)服务满5周年方可报考(附件1备注栏中,注明“可面向乡镇、街道工作人员选调”的,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方可报考该岗位,其他岗位不面向乡镇街道工作人员选调);

(2)本次选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服务期等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5年10月12日;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不受工作年限限制(乡镇、街道工作人员除外);

3、公开选调须有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意见。教师参加县公开选调,还需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研究同意,方可报考。

二、公开选调的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调按照《庆元县机构编制与人事管理实施意见》(庆委办〔2012〕28号)的有关要求进行。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公开选调充分考虑实际和在公务员队伍、事业工作人员中选调的基本条件,公开选调岗位报名1人以上即可开考。

3、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通过公开选调将素质好、熟悉专业、工作责任心强的优秀干部选拔到紧缺岗位上。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定于2015年10月12日上午8:30—12:00。报名地点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报名人员须填写《2015年庆元县下半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并按规定缴纳考试考务费80元/人。

四、公开选调方式及程序

经报名资格审查后,统一参加公开选调的笔试、面试。

无人报考的岗位,将取消选调计划,并在庆元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10月19日上午8:30—12:00。领取地点: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2、笔试时间:2015年10月31日,笔试每门实行150分制。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试卷为综合管理类(A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中以行政性、事务性和业务管理为主的岗位,公共科目设置及测评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网址:http://www.zjks.com/showInfo/Info.aspx?id=4326)。《综合应用能力》为全主观题或主观题与客观题相结合,主观题部分应考人员必须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在答题纸指定题号的指定位置作答,作答在试卷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客观题部分应考人员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作答在题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全客观题,应考人员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作答在题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县组织人力社保部门统一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按下列方法计算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然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报名人数为1人的,按1:1;报名人数为2人的,按1:2;报名人数为3人及以上的,按1:3,选调岗位人数在3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实施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面试由县组织人力社保部门统一组织。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确定考试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县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面试成绩÷2。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然后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

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

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选调

考察后,经考察合格拟选调对象在庆元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选调的,办理选调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报考人员在接到选调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五、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中共庆元县委组织部、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选调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本次选调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本次选调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庆元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zjqy.gov.cn)、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qyrlsb.gov.cn)。

咨询电话: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0578—6122610

中共庆元县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0578—6122592

中共庆元县委组织部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25日

附件1:2015年庆元县下半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

附件2:2015年庆元县下半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温馨提示:

《2015年庆元县下半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近更新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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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信息请查看浙江省公务员选调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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