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2011年 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2011-07-12来源:玉溪劳动保障网

根据公务员考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次考试实际,现将2011年玉溪市 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1年7月20日—21日

二、资格复审地点:玉溪市人才市场(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路5-2号物资大厦二楼)

三、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复审确认表(一式两份)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时要求必须本人持原件进行复审,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发放部门签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其余证明材料遗失可以补办,故必须提供原件。2011年毕业的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暂未于资格复审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明的,可以凭所在高校签章的《2011年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推荐表》暂时代替学历获得证明,但若考试考察及体检合格,必须在办理录用手续时提供学历或学位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云南省的学历认证地点为:云南省留学服务中心,电话:0871-5151676。

报考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除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外,还须提供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证明。其余已与招录单位确立用人关系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报考定向“四类人员”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在我省服务西部志愿者报考定向“四类人员”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对于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定向“四类人员”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对在我省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的教师报考定向“四类人员”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

烈士子女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民政部门认定并颁发的《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因公牺牲人员的关系)。

务农人员报考须提交村委会开具的身份证明。村(社区)干部须由乡镇(街道)党委或政府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上签章确认身份。工人身份由所在单位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上签章确认身份。

四、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审核。资格复审后由于复审不合格,部分岗位出现不足面试比例的情况,将对后续人员开展递补工作,递补只开展一次。递补人员名单由玉溪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资格复审结束后2天内上网公布。本次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时间为面试的当天。因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进入面试人员临时缺考导致不足2:1比例的岗位,可进行等额面试。

若遇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不符合的人员,视情况予以相关处理。对违反考录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报名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处以一定年限内或终身禁考公务员的惩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凡经过网上确认但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的人员,一律按扰乱考试秩序给予全国范围内五年禁考公务员的处罚。

五、面试的实施

面试的满分为100分,2011年全省统一划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无法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则无论其笔试成绩的高低,也无论是否等额进行的面试,均视为该报考者在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该岗位后续的体检和考察。

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

面试安排: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注:凡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可领到一份面试通知单)。

面试成绩当天公布。遇有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先看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考核、体检;如面试成绩相同,再看笔试中的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考核、体检。

六、公安及森林公安体能测试安排

按照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从2011年开始,实施新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同时予以废止。公安类的体能测试由玉溪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森林公安类体能测试由玉溪市森林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详细安排面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七、体检及考核安排

在继续执行2010年国家下发的新的体检标准的基础上,针对公安机关及部分特殊部门或职位,按照国家新下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安排:省属地税、质监、工商部门由各省级直管单位负责体检。

市直及森林公安类考生的体检由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公安类考生的体检由玉溪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

各县(区)所属岗位考生的体检由各县(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考核安排:由各招考单位组织实施。

八、特别提醒

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保持网上确认时的手机号码不变,以便联系。

咨询电话:0877-2025590、2021406

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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