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学院2016年教职工申请攻读博士有关事项通知
2015-09-24来源:巢湖学院

各院(部),校直各单位:

根据学校教师培养培训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教职工2016年申请在职攻读博士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程序

1.2016年申请攻读博士人员须于2015年10月10日前填写《巢湖学院教职攻读博士审请表》,提交所在教学单位。

2.所在单位进行集体研究(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签批),签署意见后于10月15日前将教职工的《审批表》和《汇总表》统一报送人事处,相关表格见附件。

3.人事处根据各单位人员的培训申请结合学校有关规定和实际进行审查,于10月底前提交学校研究批准。

二、申请要求

1.教师申请攻读博士应符合相关条件,所学专业应与所从事专业一致且符合学校专业建设发展需要,学校鼓励教师根据学科专业调整和建设需要转型攻读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

2.各教学单位在保证教学工作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可合理安排教师外出攻读博士学位。

三、有关规定

1.今后读博人员须于每年10月份提出申请,按程序报学校统一审批,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才能报考。否则,学校将不再支持,一经考取攻读即与学校脱离关系。

2.凡考取统招博士人员,须办清离校手续,与学校终止聘用合同关系,未满服务期的,须承担违约责任。

3.其他有关事项按《巢湖学院教职工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5年9月24日

附件1:巢湖学院2016年教职工攻读博士申请表

附件2: 巢湖学院2016年申请读博人员汇总表

附件1-2: 请下载

温馨提示:

《附件》来源于巢湖学院,最近更新201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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