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精神,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学校决定在理、工、医(不含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学科门类国家重点一级或二级学科所属专业内,选拔综合素质高、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突出、取得学术型推荐免试硕士生资格者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
一、招收学科专业
理、工、医(不含1051临床医学专业)学科门类所涵盖的我校具有博士生招生权的国家级重点一级或二级学科专业(详见附件1)。
二、招生计划
全校计划招生100名(详见附件1)。二级招生单位各专业直博生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本专业招生人数的20%。
三、招生导师
在相应专业具有2016年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每位导师招收的直博生,占导师2016年博士生招生计划,并受学校每位导师限招3名博士生的限制。
四、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全国一流大学(原“211工程”高校)或所学专业为国家一流学科(国家重点学科)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
3、大学本科学习期间专业能力突出,学术表现优秀,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潜质和浓厚的科研兴趣。
4、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水平较高。具体要求:国家英语六级考试CET-6≥450,或雅思IELTS≥6.0、或托福TOEFL≥90、或老托福TOEFL≥600。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招生程序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5年9月28日-10月15日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时间:2015年9月28日-10月25日),完成网上志愿申报。
(二)资格审核
我校分批次审核考生网上申报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通过者优先安排复试,择优选拔,额满为止。
(三)复试安排
各二级招生单位确定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及考核内容,并及时通知考生参加复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复试,并携带如下材料提交审核(相关证件、证书、论文等收取复印件):
(1)学生证原件及复议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年)成绩单,学习成绩排名,并注明所在专业年级总人数,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教授的“专家推荐书(附件4)”;
(5)本人的科研成果(包括公开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得专利、获得学术科技奖项、承担课题或者其他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所获奖项等业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录取及公示
最后确认“待录取”及中间过程必须在国家“推免服务系统”进行互动:学院及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向复试合格的学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考生确认“待录取”后,即为我校拟录取直博生。
学校汇总并审核直博生拟录取名单后,及时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各二级招生单位针对直博生的复试工作及确认“待录取”工作必须在2015年10月25日(系统关闭)前完成。
(五)录取直博生不再参加我校针对公开招考考生组织的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复试及录取工作。直博生相关信息学校直接从“推免服务系统”下载。
(六)学校将在2016年7月上旬发放录取通知书;我校直博生学制为五年,按规定享受奖学金和助学金;直博生在学期间不能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不能中途退学、不能私自出国。
(七)直博生放弃资格
拟录取直博生如因故放弃本次直博生录取资格,须在2016年5月31日前向我校研招办出具书面报告。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取消直博生录取资格,直博生放弃资格不得转录硕士研究生。
(八)直博生取消资格
针对拟录取直博生,我校研招办及相关二级招生单位将跟踪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将取消其直博生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
(2)申请人在本科最后一年学习期间有不及格科目。
(3)本科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
(4)本科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5)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
六、考核选拔工作安排
1、组织机构
各二级招生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次直博生招生全面负责。
领导小组组成:院长任组长,书记、主管研究生的负责人任副组长,学科学术带头人、相关博士生导师、研究生教务专干为主要成员。
2、考核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考察方式方法,确保录取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确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合作精神、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比较明确的名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3、考核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
根据学科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有合作精神和创新能力等,并进行外国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可根据学科专业要求具体安排考核方式),同时进行包括专业外语、专业理论、实验操作、科研能力等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的一些内容的考核。
(2)综合素质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生理及心理状况等方面。
4、考核完成时间
各二级单位须在2015年10月24日前完成直博生复试并确定复试结果,同时须在“推免服务系统”(系统关闭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完成“待录取”通知发出及确认工作。
5、结果上报
各二级单位在直博生考核结束后,将《中南大学201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直接攻博考核情况表》(附件2)、《汇总表》(见附件3)、以及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报学校研招办审核,审批结果将在校园网上公布。
七、联系信息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中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410083)
办公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校本部三办公楼302室
联系电话:(0731)88876806、88836919、88876474(传真)
中南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9月18日
八、附件
2、中南大学201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直接攻博考核情况表
3、中南大学2016年拟录取直博生汇总表
4、专家推荐书(待更新)
温馨提示:
《附件2,3.doc》来源于中南大学网,最近更新于201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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