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旅游局关于陕西省2015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旅游局、杨凌示范区旅游局、韩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根据《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规定,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结合我省实际,现就陕西省2015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凡遵守宪法,热爱祖国,热爱旅游事业,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名。
2.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具有中国公民身份的港澳居民均可报名。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陕西省2015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2015年9月7日09:00-9月29日17:00,登录陕西旅游政务网(www.sxta.gov.cn)“网上办事--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栏目,首先进行用户注册,然后根据提示完成报名。报名时须上传近期1寸红底免冠证件照电子版(两耳及额头无遮盖;jpg格式,像素值288*385,大小不超过100KB),该照片将用于考试全过程。
二、现场审核、缴费
(一)审核时需提交的证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公民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或相关学历证明。
2.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具有中国公民身份的港澳居民报名需提交以下证件:
(1)身份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特别行政区护照或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不能提交特别行政区护照、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的,应提交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机关出具的未放弃中国国籍的相关证明。
(2)毕业证书:香港居民须具有中五毕业及以上学历;澳门居民须具有中六毕业及以上学历。
3.现场审核时,各类证件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现场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由审核点送各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留存,并随《陕西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考生基本信息确认表》(正本)报省旅游局。
(二)普通话和外语考生现场审核、缴费
1.时间:2015年9月21日09:00-9月30日17:00。
2.方式:考生按照本通知前述要求提交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就近到各市(区)旅游局指定的审核点进行审核、缴费。
(1)考生就近到各市(区)旅游局指定的、省导考委授权设立的2015年导游资格考试审核、缴费点(具体见附件1)进行现场审核、缴费,并打印《陕西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考生基本信息确认表》(本表一式两份,考生签名确认相关信息,正本留存,副本交考生带回,作为审核、缴费通过依据)。
(2)外语考生仅可在西安考区审核、缴费和参加考试。
(三)转外语考生现场审核、缴费
转外语考生指已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拟申请报考其他语种的导游员。
1.时间:2015年9月25日09:00-9月30日17:00。
2.地点:西安导游专修学院
3.方式:转外语考生按照本通知前述要求提交相关证件和已取得语种导游人员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西安导游专修学院进行审核、缴费。
考生现场审核、缴费成功并签字确认后,即构成考生对所提交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的承诺并承担责任。
考生报名信息在审核、缴费完成并签字确认后,如确需修改,须考生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各市区旅游局办理。
(四)缴费标准
各审核、缴费点要严格按照陕西省物价局 陕西省财政厅陕价行函〔2012〕94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打印准考证
审核、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15年11月1日9:00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和形式
考试分为导游综合知识(笔试)和导游服务能力(口试)两部分。
(一)笔试考试内容和形式
1.导游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内容
考试科目:旅游法规、导游业务、导游基础、陕西导游、外语类考生加试外语笔试。
推荐用书:旅游教育出版社的《旅游法规常识》(第6版);国家旅游局人事劳动司编写的《导游业务》(第7版)、《导游基础知识》(第6版);陕西省旅游局编写的2012版《陕西导游》。
推荐用书请各设(区)市旅游局、杨凌示范区旅游局、韩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及各相关培训单位同旅游教育出版社联系订购。
2.导游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形式
2015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笔试实行分卷考试。分卷考试是指答卷分为手写答题部分和填涂答题卡部分的考试。各科问答及案例分析题(手写答题部分)占35%,试卷选择题(填涂答题卡部分)占65%。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2B铅笔、垫板、橡皮和削笔刀。
四门笔试将合并考试,具体为:
政策法规、导游业务两科合并考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各满分100分,60分合格。
导游基础、陕西导游两科合并考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各满分100分,60分合格。
外语笔试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60分合格。
(二)口试形式、景点和标准
1.口试形式
2015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导游服务能力(口试)分为景点讲解和知识问答两部分,并以计算机随机抽取形式确定应考景点。
汉语类考生首先按照所抽取景点进行景点讲解,讲解完毕后,再抽取两道知识问答题进行回答,其中一道为景点相关知识,一道为导游业务或旅游法规知识。
外语类考生首先按照所抽取景点利用所报考语种进行景点讲解,讲解完毕后,从考场的题库中,任意抽取2张答题卡,用所报语种回答问题。
2.口试景点
(1)西安考区考生和外语类口试考试景点: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黄帝陵景区、华清池景区、大雁塔·大唐芙蓉园景区、华山景区、陕西历史博物馆、西安碑林博物馆、西安清真大寺。
(2)其他市区考生口试景点为: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黄帝陵景区、华清池景区、大雁塔·大唐芙蓉园景区、华山景区和各市(区)申报的三个景点(具体见附件)。
3.导游服务能力(口试)考试标准
景点讲解能力(35分)、语言表达能力(15分)、知识运用能力(10分)、规范服务能力(10分)、应变能力(10分)、旅游情景会话及综合知识问答(20分)等。
满分100分,60分合格。
考生各科考试成绩全部合格,方可取得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证书。考试不合格,根据国家旅游局旅人教发(2001)5号文件精神,考生成绩不再保留,不组织补考。
已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拟申请报考其他语种的导游员,可免试四门综合知识考试,只参加所报考语种笔试和口试,考试合格颁发所报考语种导游员资格证书。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
2.地点
报名人数超过50人(含50人)的,在所在市(区)设立考点;报名人数不足50人的,所在市(区)的考生就近参加考试。具体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所示地点为准。
(二)口试安排
口试考试从11月16日开始,具体口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所示为准。
汉语类、外语类口试均采取录像方式。
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六、考前培训
按照国家旅游局有关规定,实行“考培分开、培训自愿”的原则,各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借口强迫考生参加培训。
七、命题及评卷
陕西省导游人员考核评定委员会统一组织和安排试卷命题及阅卷工作。
八、成绩公布及查询
1.成绩公布
考试阅卷结束后,陕西省旅游局导考办将考生成绩上报至国家旅游局导考办审核后,于2016年1月27日公布考生成绩,届时考生可登陆陕西旅游政务网(www.sxta.gov.cn)“网上办事--导游考试成绩查询系统”查询成绩。
2.成绩复查
考生对考试成绩如有疑问,可于成绩公布后20日内,凭《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和准考证向各设区市旅游局申请复查成绩,各市旅游局汇总申请表后上报省导考办,省导考办组织专家进行查分,并对查分结果核实验证后反馈给设区市旅游局,由设区市旅游局通知考生本人。
九、证书发放及使用
陕西省2015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由陕西省旅游局导游人员考核评定委员会颁发国家旅游局核发的《导游员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十、考试组织工作
陕西省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由省旅游局负责部署并组织实施。报名、笔试、口试等工作由省旅游局会同设区市旅游局共同承担。
附件:1.陕西省2015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审核、缴费 点名录
2.陕西省2015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口试景点
3.省旅游局推荐的陕西省2015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 考试培训机构
联系人:任 文 联系电话: 029-85261334
附件2:陕西省2015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审核/缴费点名录
陕西省旅游局
201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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